简介: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为“基本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要求对其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首先就涉及到对该准则功能再定位的问题。本文在阐述该准则功能定位缺失的基础上,结合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
简介:一、经验: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 理论上,作为一种由制度安排所体现的制度实践,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理论来指导。而准则制定的实践活动则表明,会计理论,包括准则制定理论深深地影响着准则的制定与执行。在指导、影响准则制定的理论体系中,总体指导思想,主要是对会计准则性质、作用等的概括起着决定性作用;指导思想不同,准则制定的具体行动就会各异,而所形成的准则在实施的有效性、适用性等方面也自然有别。 历史上,会计准则的性质通常被从不同的角度分别概括为:(1)它是一种技术手段;(2)它具有“经济后果”;(3)它是政治程序的产物。①这三种不同认识所产生的准则必然存在差异
简介: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定义3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基本要求4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5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6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