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江苏南通市总工会王君东报道新年伊始,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给力"职业培训,不仅提出了健全完善劳动预备制度等新概念,而且扩大了培训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并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实现就业者给予奖励。根据文件精神,今年南通市将健全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升学且有初高中学率的毕业生,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实行6至12个月的定向专业技能培训。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市区城乡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免费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有400元奖励。同时,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扶持力度,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将补贴对象由现行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扩大至已办
简介:随着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权力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被告人权利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被告人权利保护的状况也不断改善,然而,与此相应,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发展速度并未跟上被告人,很长时间处于“被遗忘的人”的地位。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是当事人,然而,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权利赋予上,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体现并不充分。在理论研究上,对被害人权利的关注热度也远不及被告人。然而,被害人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害,更需要国家的保护,受损的利益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恢复。如很多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但是又很难从被告人处获得足额的赔偿,失去经济来源,生活悲苦;再如性犯罪案件中,很多女性受害人长期受到舆论的压力,精神极度痛苦,很难回归正常的生活。众多这样的例子,我们不得不正视,被害人才是刑事犯罪中的真正受害者,最需要国家、社会的重视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