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民族保险业发展历史中,曾记载着“十三太保”的功绩。作为其中一员的唐雄俊先生很早就投身于我国的保险事业,曾担任过中国、太平、宝丰、兴华等四公司分保联合办事处的经理,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经验,同时在保险理论上很有建树,特别擅长于海上保险和再保险。他执教达五十年之久,长期讲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和《再保险》课程,曾兼任上海大同大学、交通大学教授。新中国诞生后,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工商学院副院长,其培养的学生不计其数,年长的现已60有余,年轻的则刚过20岁,真可谓桃李满天下,遍布全中国。不少学生现已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级领导,另有不少学生已成为保险专业教师,正孜孜不倦地培养着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他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保险业人才,功不可没!
简介:基于保险周期与承保周期的不同含义,利用1985—2012年的样本数据,本文利用cF滤波法计算了非寿险三大险种的保险周期与承保周期,并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比较了影响不同险种保险周期与承保周期的不同因素。研究结果发现:不同险种的保险周期基本一致,都为4至8年左右,也基本同时达到波峰或波谷;不同险种保险周期的影响因素也基本相同,主要受GDP、利率等宏观经济变量因素的影响。但是,不同险种的承保周期具有很大的差异,不但承保周期的长度差异很大,而且也并非同时达到波峰或波谷;不同险种承保周期的影响因素也各不相同,其中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而其他险种则除受赔款支出影响之外,其他因素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保险监管部门的逆周期监管应以承保周期为主要对象,并根据不同险种区别对待。
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考虑到财产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生产技术异质性,采用共同前沿函数和非径向DEA方法构建非参数共同前沿分析框架,对2006~2013年我国31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进行实证测度,分析效率损失原因并揭示效率改善的潜力来源。研究发现:共同前沿下的经营效率水平,低于组别前沿下的情况,但显示了最佳技术条件下财险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最大改善潜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总体经营效率较高,中资公司效率高于外资公司,表明外资公司存在更大的效率改善空间;管理无效和技术无效是导致经营效率损失的两大来源,其中外资公司经营效率损失主要由技术无效造成,中资公司经营效率损失的原因则具有多样性;前者效率改善的篡略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而后者应根据效率损失来源的关键方面提出有针对的设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