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一系列震动世界的金融危机接踵而来,而每一次危机和风波似乎都与诞生仅二十多年的金融衍生工具挂了钩。一时之间,金融衍生工具成为世界金融业争论的焦点。然而,正是在一片责难声中,金融衍生交易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强劲的增长说明了衍生工具的存在自有其合理性。总体上讲,它为全社会参与商品与金融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了廉价而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式;为整个市场提供了指导生产与经营的均衡价格;为投资者提供了以小博大的理财工具;为管理当局提供了调控市场的有效手段。正如我国著名金融学家曾康霖所言:“衍生工具就像火一样,火本身并没有罪,关键是如何使用。”随着越来越多的会计主体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
简介:文章从宏观经济名义变量与实际变量两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冲击效应。从名义变量看,互联网金融加速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导致基础货币量、货币乘数变化,各货币层次之间界限变得日益模糊,货币供应量界定与计量更加困难;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稳定性下降;冲击中央银行三大法宝,货币政策传导时滞性更加严重,削弱宏观信贷政策可测性、可控性;对现有金融业竞争格局产生冲击,促进我国整个金融产业系统整合等。从实际变量看,通过剩余资金聚集效应、资金流动性增强效应、交易成本降低效应、投资效率最大化效应、风险管理优化效应等途径冲击我国经济增长;实现普惠金融,缩小贫富差距,冲击我国现有社会阶层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经济冲击,我们应该采取把互联网金融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相融合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宏观经济冲击有利的一面,努力消除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宏观经济冲击不利的一面。
简介:一、规范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对目前执行55%所得税税率的金融、保险企业,其所得税税率统一降为33%。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的预算级次不变。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规定,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8%。提高营业税税率后,除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交纳的营业税仍全部归中央财政收入外,其余金融、保险企业交纳的营业税,按原5%税率征收的部分,归地方财政收入,按提高3%税率征收的部分,归中央财政收入。三、对经济特区内(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下同)设立的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凡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继续执行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