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完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2006年7月1日前已经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已批准项目),凡在本通知下发前尚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的规定办理通税的,
简介:
简介: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规范和加强具体审核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相关利润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简介:<正>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要求,逐步解决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自我封闭、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用共享机制,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开始启动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以下简称"联合评议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让孩子们拥有更多更好的电脑—天津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设备配置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纪实
国家税和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