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加强宣传,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申报意识。税务机关应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普及税法知识,让每一个公民了解税法。特别是对企业的财务人员和法人要经常举办税法培训班,帮助纳税人理解和掌握征管改革内容和新的办税流程知识,明确征纳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使企业能够尊重申报,按期申报。二、设立为纳税人服务的专门机构,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辅导,定期向纳税人提供有关本地区的政策文件,使正确申报成为可能。三、与财政部门联合实行企业财会人员持“会计证”、“报税证”上岗制度,做好会计和税收业务培训,为纳税申报奠定基础。四、加强税收执法力度,为纳税申报提供有效的保证。(一)加大稽查力度,严格处罚虚假申报行
简介:尽管这几年,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财政部要求全国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依法理财,但从目前财政法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其在依法理财中的作用仍是十分有限的,受到来自行政、部门领导等各方面的阻力。很多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并没有意识到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放在嘴上,在实际工作中却抛在脑后。例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报告经人大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不能擅自变更预算。实际中,在预算之外,领导随意批条子、追加资金的事情司空见惯,人大代表并不清楚财政资金真正怎么使用,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加之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权,有求于财政部门的单位很多,出现问题靠行政手段、财权就可以解决,建章立制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而认为财政法制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受这种思想影响,财政法制工作在很多财政部门中属于可要可不要的状况,地方以下这种状况更为明显。比如很多地市财政部门连财政法制的工作机构都不设立,也不安排专职人员做这项工作。自然财政法制工作无人管无人问。可以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财政部门对财政法制工作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它与整个财政工作的关系仍认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