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在城镇与农村之间形成频繁的双向流动,城镇职保和城乡居保的转移衔接问题也日益重要。笔者认为,现行转移衔接政策的一些规定,有损参保者的养老保险权益,如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不折算缴费年限或合并缴费年限;从城镇职保转入城乡居保,社会统筹账户不转移。尽管城乡居保与城镇职保在制度模式、缴费水平、待遇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二者在转移衔接时,应更加细致和人性化。为此可改进目前做法: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采用折算缴费年限或补缴视同缴费年限的方法;从城镇职保转入城乡居保,采用一次性补缴或养老金分段计发的方法。为了有效推进新方案,尚需配套完善转移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转移性衔接政策、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等措施。
简介:责任保险发展了多年,但一直是财产保险市场中的小险种。各级政府也花了许多精力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供给不足是一个主要原因。责任保险的供给不足是有很深的根源的。本文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责任保险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由于外部环境道德风险较大、保险市场对创新无保护、外部法制环境不健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能力较弱等多方面宏观与微观的原因,导致责任保险的供给成本增加,从而使保险公司的供给总量减小。另外,保险公司的资源有限使得在分配资源时,出于利润最大或收入最高的目的,也不愿意在供给成本比较高的责任保险方面增加供给。因此,要发展责任保险也必须考虑刺激责任保险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