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的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必须独立于经营管理活动决策过程之外,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定位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的单一机构向更高层次转变。但是,从目前总体的企业集团公司内审机构设置情况看,一般属于总经理主管,与其他业务部门并列位置,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独立性,但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而不能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后,现有的机构设置使内部审计对集团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及其他经营管理部门很难进行监督和评价,只审计控(参)股公司,部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本部审计缺乏权威性。
简介:<正>当前,对企业的资产进行重新组合和对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造,实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其目的在于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而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监督机制,怎样参与现代企业改组改造的运作,如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成为当前必须进行认真研究的课题。一、当前的内部审计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不适应性在当前整个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是和政府审计、社会审计相并列的一个分支,在审计事业得到相当重视的今天,由于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都找到了强有力的支撑点而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而内部审计由于社会和自身的原因而成为三个分支中的短腿,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具体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