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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论宪法的效益原则李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发展的战略方针,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效益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共同关注。社会主义...

  • 标签: 效益原则 宪法解释制度 法的效益 宪法效益 交易成本 价值取向
  • 简介:现代侦查是法治侦查,应遵循刑事法治、程序法治和警察法治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适用于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一般性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比例原则等;适用于侦查程序和侦查活动的具体性原则包括:任意侦查原则、强制侦查法定原则、适度公开原则、侦查有效原则等。

  • 标签: 侦查法治 法律原则 一般性原则 具体性原则
  • 简介: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的决定》新增加的内容。该原则最早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865年首创,此后成为专利制度中的一项金科玉律。各国专利都是按照该原则而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我国《专利》也不例外。但是,在《专利》中明确写入“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却为数不多。我国此次修改之前的《专利》就没有作这样的规定。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对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作一分析见解。

  • 标签: 禁止重复授权 利益平衡 补充作用
  • 简介:国家行为原则主要是由英美国家司法判例的基础上演进而来,其理论基础经历了主权说、国际礼让说到三权分立说。目前,关于国家行为原则的理论基础、适用范围、价值都充满争议。但是,国际为这一理论的存在提供了理论支持,国家行为原则作为判例发展出来的司法制度本身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 标签: 国家行为原则 主权原则 分权说 商业例外 美国
  • 简介:国家领土完整原则和人民自决原则在当代国际中均占有重要的地位。冷战后,自决原则的进一步发展使之与分离权的联系日趋密切,在殖民主义之外,单方面分离权挑战国家领土完整原则。但包括分离权的自决原则并没有成为实在国际法规范。为避免这两项原则之间的对立冲突,应当使自决原则的适用受到领土完整原则的限制;而在国内,一国应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

  • 标签: 国家领土完整原则 人民自决原则 当代国际法
  • 简介:比例原则作为法治国的“帝王”条款,有助于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紧张关系,有助于限制公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该原则不仅在行政法领域中广泛运用,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第52条、第62条、第148条及149条之规定有违比例原则的内在要求,既不利于建设法治中国,也容易对公民权利造成过度侵害,有必要予以检讨并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比例原则的内在要求予以完善。

  • 标签: 比例原则 技术侦查 证人保护 质证权
  • 简介:<正>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律观念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能量。因此,对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进行深入的研究,显得颇有意义。本文拟通过"刑"、""、"律"字演变的阐述,来考察先秦人的法律观念及特征。一、"刑"字的产生、演变——"刑"的观念文字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最主要形式,不能脱离人的思维。因此,特定文字的产生、演变和发展,能够反映出某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认识。文字的产生遵循着事物、概念、语言、文字四者相递产生的规律、事物在先,然后在人们的思维中产生

  • 标签: 传统法律观念 先秦 法观念 甲骨文 现代化进程 金文
  • 简介:传统上法律的作用是定分止争,与经济效率没有直接的关联。但受科斯定理的启发,法学界出现了一种对于法律与经济效率之间关系的全新理解,认为法律可以通过"有效率的"初始权利界定实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结果。这种效率取向的权利观与传统的基于规则的权利观形成了尖锐的冲突。本文通过对科斯定理的深入分析表明,效率取向的权利观是法学界人士对于来自于经济学领域的科斯定理错位解读的结果;只有在美国这样非常特殊的法律背景下它才有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有益的影响,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而言,其影响只能限于学术领域,而不可能真正具有实践价值。

  • 标签: 科斯定理 初始权利界定 法与经济学 效率
  • 简介: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体系虽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之模板,但也产生了反垄断法制度是否适合所有规模经济体情况的问题。从经济学理论上说,小经济体因为更容易受到规模经济的影响,故需要在反垄断的并购控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等方面进行制度调整。但是,小经济体本身的多样性和现实状况的复杂性却对反垄断本身是否应当得到适用这一前提提出了挑战。在澳门这样一个开放型的小经济体中,尽管引入竞争促使其博彩业得以快速发展,消解了之前市场的垄断格局,但外部需求的持续增长使得博彩业不断扩张,吸引了包括劳动力、土地在内的稀缺资源进入到博彩业中,导致产业单一化问题恶化,严重威胁到澳门经济的安全。对此情况,反垄断法理论体系往往只考虑到开放竞争对于产业内垄断的抑制,而对产业间资源分配所导致的结果却没有考虑,使得反垄断法制度本身并不能处理由此所产生的经济安全问题。在反垄断与其他社会政策发生冲突时,对经济安全的确保具有基础性作用,必然会排斥反垄断的适用。

  • 标签: 小经济体 反垄断法 澳门 博彩业 竞争
  • 简介:<正>依据我国《经济合同》的规定,违约金是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经济合同时,所应给付对方的由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对违约者实行经济制裁的手段,是赔偿因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措施。一、国际上有关违约金性质的立法情况关于违约金的性质问题,各国立法不同。但归纳起来不外两种:一种是将违约金视为预定的赔偿额。这时,违约金不具有惩罚性,只具有补偿性。将违约金视为赔偿额的国家有法国、日本、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另一种是将违约金看成是罚金和赔偿金。即违约

  • 标签: 违约金 《经济合同法》 违约人 惩罚性 补偿性 违约方
  • 简介:物权变动的基础关系,即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的成立,必须按照该行为成立的自身要件予以判断,而不能以物权的变动是否成就为标准判断;物权的变动必须以动产的交付或不动产的登记为必要条件。这是物权公示原则所要求的,而不能认为基础关系或原因关系的成立生效,就必然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物权法之区分原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积极的作用。

  • 标签: 物权法 区分原则 物权变动 现实意义 中国
  • 简介:<正>表现自由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是指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包括以报纸、杂志、绘画、服饰、照像、电影、音乐、唱片、收音机、电视机、电脑等一切手段发表思想的自由。广义上还包括报道采访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在当代人权上,通常将思想言论自由与集会结社等自由区别开来加以规定。《世界人权宣言》即采用此种规定方式。该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20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和平俯和结的自由。”后来的《欧洲人权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也都采用了此种规定方式。在各国人权上,通常将表现自由的诸种内容采用列举式加以规定。

  • 标签: 发表意见的自由 经济自由 思想言论自由 明确性原则 宪法学 日本宪法
  • 简介:论扶养的法律适用原则浦伟良一、扶养的法律冲突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一方对于不能维持生活的他方应在经济上予以供养的义务。负有提供供养义务的一方称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而享有受供养权利的另一方称为扶养权利人或被扶养人。各国法律对一定亲属间经济上的供养义务...

  • 标签: 扶养义务 法律适用原则 冲突规范 扶养人 最密切联系原则 惯常居所地法
  • 简介:在我国,刑事制裁是根据传统的罪刑相应原则,根据罪犯已然的犯罪事实以及这一事实自身所表现的行为危害程度,以行为为本位所作的罪刑相衡的裁量。不容否认,这一裁量考察了行为者的人身危险状态及由这一状态所决定的矫正难易程度,但是,"罪犯人身危险性应当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刑罚裁量依据"的这一共识,并不能超越以行为及行为恶害为本位的传统罪刑相应原则所框定的罪刑均衡。也就是说,超越行为及其恶害

  • 标签: 罪刑相应 危险状态 矫正罪犯 危害程度 行为人 原则
  • 简介:作为国家权力之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法治化运作乃公民基本权利之最有力保障,然而公民基本权利也面临来自警察权滥用的威胁.被誉为西方国家公法领域之“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警察,蕴涵着丰富的控权思想,对警察权的运作具有极强的监督与控制功能,并为实现行政目的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和防止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因此,为保障人权,弘扬法治,应尽快确立我国的警察比例原则,从而实现对警察权的有效规制.

  • 标签: 警察比例原则 警察权 控制 警察法
  • 简介:行政调解中的合法原则是我国各类调解中被普遍接受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该原则与调解的制度原理和实践存在内在冲突,有必要重新作出解释。这需要对行政调解的对象——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进行分类讨论。分析的难点是对行政争议进行行政调解时的合法标准。对此,本文从多元正义论、新法律现实主义、实践理性和实质法治主义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确立一个以实质正义、良好社会效果为取向的、动态灵活的新标准。

  • 标签: 行政调解 合法原则 法律现实主义
  • 简介:<正>一、保险利益原则及其目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利益构成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具有基础评价意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或者为财产和财产利益,或者为人身和人身利益,但投保人对之应当有利害关系或者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所谓利害关系或者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对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并无本质的差别。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和消化损失”的功能。但是,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其目的因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而有些差异。

  • 标签: 保险利益原则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利益 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