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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意图、客观上是否确实交付标的物完成交易;此外还需考察所交付标的物是否具备种类物的通常功能、使用价值,并以一般人标准判断其价值与约定标的物差距是否较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是民事欺诈严重化的刑法规制,与诈骗罪不是想象竞合关系。以电话形式虚构事实、推销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般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而非诈骗罪。普通用语所称的'电话诈骗'不一定就是刑法上的诈骗罪。

  • 标签: 诈骗 假冒伪劣 民事欺诈 法益 想象竞合 牵连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系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交能力很强.乙有10台家用多媒体电脑待售,遂委托甲为其出售.甲与丙订立委托合同后,因产地发生地震,造成计算机主极短缺,同类型电脑价格畸升.后乙得知甲不满十八周岁,其与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未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欲以此为由悔约,主张甲是无权代理.

  • 标签: 委托合同 代理授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有因性
  • 简介:司法鉴定工作中,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学鉴定极为常见。由于脾破裂不出现于受伤当时,一般2周内才发生延迟脾破裂现象,因此必须重视鉴定过程,做好全面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办理过程中技术证据的有效,才能确保办案效率。为此本文通过详细案件分析,对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 标签: 关键词:外伤性延迟脾破裂 法医临床鉴定 案例分析 腹部脏器 B超 破裂时间
  •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及统一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统一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与抽象。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

  • 标签: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 简介:从当前公证执业环境和公证行业发展的趋势看,公证机构提供的应当是一种综合的、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对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进行变革,开展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将公证单一的'证明'功能向综合法律服务拓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未来,公证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要在不断巩固和丰富传统证明类业务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积极发展公证事务,将其打造成未来公证行业的核心业务,如此,公证事业才可能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 标签: 法律咨询 公证机构 公证业务 《公证法》
  • 简介:一、行走着的歌:文学对刑法思想发展脉络的完美诠释对特定时期成文法典的考察,是每一个法学研究者开启该时期法学思想宝库的最可信赖的钥匙。然而,从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Hammurabi)到古希伯来的摩西(Moses),从古希腊的德拉古(Draco)到古罗马的'十人委员会'(Decemvirate)[1],当镌刻着西方早期文明密码的立柱、海岩、石板、青铜随着伫立于文明源头的立法者身影逐渐消

  • 标签: 亲密敌人 伴侣文学 刑法学研究
  • 简介:英挪渔业案是国际法院处理历史权利的最重要案件之一。法院对历史权利的内容、构成和适用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回顾该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历史权利,借以为中国未来的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该案的经验,中国有权在解决海洋争端时积极主张历史权利,同时一方面明确权利涉及的地区范围和行使内容,另一方面强化这些地区有效的行政管理和开发利用。

  • 标签: 英挪渔业案 领海基线 历史性权利 南海划界
  • 简介:本文用等电聚焦电泳法和琼脂糖淀粉混合凝胶电泳法,对阴道液、血液中的PGM1亚型、EsD、GLOI表型进行了检测。在部分妇女的阴道液中未检出其本人血液中的这些酶型,测出的比例最高的是PGM1亚型,EsD次之,GLOI最低。凡能显示清晰酶谱带的均与同一妇女血液中的表现型相同,未见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初步探讨了月经周期和性刺激对阴道液中PGM1酶活性的影响。

  • 标签: 阴道液 血液 PGM1亚型 ESD GLOI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正>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世界各国立法大都采取较为严格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竞争法研究表明,对市场竞争机制的伤害力量并非全部来自不遵守竞争法的企业,有时来自于政府不恰当的立法行为和管制行为更容易给竞争机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近年来,以国际竞争网络(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ICN)等为代表的国

  • 标签: 评估制度 审批制度 竞争法 行政管理过程 反托拉斯 行政许可
  • 简介:本文以黄由俭案为例引出行政调查报告的公开性问题。从行政行为理论和法律关系理论的缺失,得出行政过程论为分析路径的正当。并得出具有独立内涵的行政调查要求调查结论公开。同时从比较法视野分析国外对调查报告的处理方式,论证了公开调查报告的合理性。

  • 标签: 行政过程论 个别调查报告 黄由俭案
  • 简介:介绍中国造纸术中大量使用的14种禾草类纤维和初皮类纤维纸张的表观特征和纤维识别方法,并对这14种纤维在造纸术中的最早出现年代和历史发展提供了部分史实论述。在各类纤维的史实论述中还包含了部分造纸纤维的工艺改良过程及纤维配方的组成变化情况。目的是为书画鉴定和文件检验中的“纸龄”判断提供基础数据。提供的禾草类纤维和初皮类纤维的史实特征如果与纸张的造纸工艺特征及纸张中各种化学品的品类特征相互佐证,将为“纸龄”鉴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 标签: 纸龄 禾草类纤维 韧皮类纤维
  • 简介:在现代社会,裁判请求权是一国国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司法制度的设计应当保障国民的裁判请求权,使得国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以后能够较为容易地诉诸法院并获得公正的审判.在我国,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确认公民的裁判请求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司法制度就不需要以裁判请求权的实现作为司法理念,也不意味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理论不需要以裁判请求权保护作为基础法理.

  • 标签: 民事诉讼 宪法理念 刘敏 《裁判请求权研究》 人权 诉讼权利
  • 简介: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第114条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第115条第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第114条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第114条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第115条第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第114条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第114条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一、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的中国命运中国学术界最早接触到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理论应该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德日留学背景的一些学者陆续回到祖国,并将德Et刑法的有关理论不断介绍到国内法学界,使之得以被认识与掌握。就当时来说,学者对德日刑法理论的学习虽然在我国热情高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作为刑法学的基本立场问题展开讨论与研究的理论并不包括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

  • 标签: 行为无价值 价值论 20世纪90年代 机能 刑法理论 中国学术界
  • 简介:我有两个朋友,大龙和小辛,都炒股,常常见面或不见面地交流。最近一段时间的饭局,我发现大龙和小辛基本上不同时出现。过去,这二位可是每聚必到的饕餮者啊。

  • 标签: 选择性 记忆 时间
  • 简介:正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即提高协调度。法律的协调功能可以降低冲突成本,促进市场参与者之间行为的一致。标准格式合同、服务商技术系统等自发形成的市场标准,通过提高协调性也使交易成本得到降低。但是,现代金融建立在非协调性假设之上。控制风险的基础工具均假设资产价格的随机变化,取决于个人独立的资产买卖行为。因此,传统风险管理的基石假设是投资经理的决策不会影响市场

  • 标签: 协调性 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 金融风险管理 市场标准 交易成本
  • 简介:美国原创的案例法构成了其原创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Burrow—Giles案强调原创的作品是智力创造的产物,是思想和观念的表现;Bleistein案建立了原创判断的个性理论和“美学不歧视原则”;Alfred案确认并适用了Bleistein案有关原创的判断标准,即考察作品中是否显现出作者的个性;Gracen案确认了演绎作品的原创标准,即演绎作品同原作品之间存在实质的区别;Feist案具有重大意义,确认原创是一项宪法的要求,否定了额头出汗原则,确定原创的含义是独立创作加最低限度的创造,确立了汇编作品的原创标准,即汇编作品在事实的选择、协调或编排方面是否具备最低限度的创造

  • 标签: 原创性 智力创造 个性 独立创作 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