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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因成文法的滞后性、抽象性、原则性等问题,当前司法裁判中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得出不同的裁判结果,有可能加剧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仰危机,而指导性案例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其最根本的要求是要服务于社会大众,法律仅仅是社会主体实现自身价值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司法工作必须要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民众的需求是法院不断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亦应当体现司法的大众化特征。

  • 标签: 案例指导 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公正 裁判要旨
  • 简介:对法定代表人法定性的起源、生成与演变作了一个乌瞰的回顾,揭示了该制度法定性不断弱化的发展趋势。运用弗里德曼法律变化四分类学说来分析,法定代表人制度是法律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结果,其法定性弱化的动因既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法律内因变化,也不能完全由社会外因所引致。为继续完善该制度,法律应回归代表人机制的本源,确保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尊重商业惯例的内在品性并且遵循该品性来修正法定代表人制度。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法定性 商业惯例
  • 简介:<正>目次一、经济法与时代潮流(潮流论)二、经济法的模块(模块论)三、经济法的发展趋向(趋向论)四、对经济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答疑篇)经济法的产生,如果从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颁布开始算起,已经100多年了;如果从德国20世纪初掀起经济法的立法高潮和法学界研究经济法的热潮算起,也将近90年了,大致说就是百年吧。回顾经济法的百年历程,各国情况虽然各有不同,但有

  • 标签: 经济法理论 国家调节 市场规制法 《谢尔曼法》 市场调节 经济法学界
  • 简介:我国现行公诉模式实行的是“平行”的同级公诉模式,公诉案件只能由与审理案件的法院级别相同的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有必要对这种模式进行转型,采取“垂直型”的公诉模式,由一审检察官在承担公诉任务之后,继续负责案件在上级法院的公诉或抗诉活动。

  • 标签: 公诉模式 平行式 垂直型 转型设想
  • 简介:与重惩罚的传统刑事司法模式不同,修复性司法模式,强调的是如何对犯罪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而非单纯惩罚犯罪人.修复性司法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改革运动与一种刑事司法理念,还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因此,其内涵关系真实性是否存在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同样,修复性司法在我国能否进入实务过程似乎还有一段困难的路要走,仍有待加强实证研究.

  • 标签: 司法模式 复性 司法改革运动 司法理念 实证研究 刑事
  • 简介:本文通过对高职高专院校状况及就业和失业率的分析,以美国餐饮巨头麦当劳、肯德基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模式,即"麦—肯模式"引导切入。创新提出"法律类"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观念和培养模式

  • 标签: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教育 教育理念 教育管理模式
  • 简介:为全面履行好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中国特色司法职能,2008年以来,天津法院以深化改革为切入点,在全市三级法院创设了统合司法服务职能的“诉讼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以市和区县双重架构的多方联动为支撑、以诉前化解、诉与非诉对接、诉讼调解和调解保障四大机制为框架”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

  • 标签: 人民法院 大调解 社会管理创新 天津 作格 调查
  • 简介:公民参与程序可以从提高两岸协议的认受度和降低立法审议风险两方面,为两岸商签协议提供更多正当性支撑,具有积极意义。两岸治理机制欠缺公民有序参与是台湾岛内爆发的"太阳花学运"以及围绕"服贸协议"争议的重要原因。在两岸事务领域"行政程序法"适用情况不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更以专门条款排除"行政程序法"的适用,影响到两岸治理的行政程序正当性。台湾当局可以从立法、司法、行政的途径强化两岸事务领域行政程序中的公民有序参与,提升程序的正当性。

  • 标签: 两岸协议 公民参与 行政程序法 正当行政程序
  • 简介:日前,某市正式通过媒体曝光醉酒驾车者,首批公布的名单共有106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曝光的确可以使醉驾者得到震撼,甚至良心受到谴责,以后不敢冉有类似行为,但是这种方式真的不会影响当事人的权益,真的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起到合适的警示作用吗?这种“警示”反映了处罚中的简单思维:只要加重处罚的力度,被执法者就会洗心革面,

  • 标签: 执法者 曝光 心理 加重处罚 社会效果 警示作用
  • 简介:近几年来,营救刑讯的正当性问题一直在被德国刑法和宪法学界广泛讨论。"911"事件以后,美国社会也围绕着能否对恐怖分子使用营救刑讯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探讨。本文从功利主义和道德绝对主义两个角度对刑讯的正当性进行了分析。在功利主义伦理观下,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危害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程度的增大,营救刑讯的正当性不断增强。在恐怖活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危害行为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使用营救刑讯是正当的在道德绝对主义伦理观下,无论刑讯的目的如何,刑讯作为一种酷刑应当在任何情形下被绝对禁止,因而营救刑讯是不正当的。在恐怖活动这种极端情形之下,一旦社会秩序崩溃,所有的自由和道德观念就会完全土崩瓦解,道德绝对主义在这种情形下是缺乏说服力的。

  • 标签: 营救式刑讯 生命权 公共安全 功利主义 道德绝对主义
  • 简介: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开始均上网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广州市公开的“账本”中,罗列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而预算总额达到9000万余元。特别是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在预算支出中就找不到相应踪迹。

  • 标签: 信息公开 公众期望 监督 部门预算 行政运行 专项服务
  • 简介:"转型期法治"是一种法治化的过程,是体现历时性、阶段性和转折性的概念。对其进行研究,既需要考察影响它的国情性因素,也需要从法治本身的内部因素来描述。转型期法治的国情性因素包括时间、空间、环境与主体四个要素。转型期法治从观念形态、过渡策略、发展进路、运行环节四个方面来回应国情性因素,构成回应性因素。转型期法治要完成蜕变走向成熟,需要优化和强化若干中国的任务,包括:缩减"半法治"的范围,有区分地应用建构与演进两种进路,把握转型时机与重点,选择并健全法治的必备制度要件,消解实质性思维的副作用以树立法治观和正义观。

  • 标签: 法治化 转型期 国情性因素 回应性因素 中国式任务
  • 简介:近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彭某涉嫌盗窃一案是否有逮捕必要进行了诉讼审查,由检察官主持,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侦查人员、被害人以及人民监督员参与,书记员全程记录。

  • 标签: 审查 诉讼 犯罪嫌疑人 公正 案件 人民检察院
  • 简介:<正>引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诸多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均从《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第10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和《民事诉讼法》(1991)第1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总结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即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

  • 标签: 辩论原则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主义诉讼 民事诉讼当事人 释明权 职权主义
  • 简介:我国已于2010年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但该制度下的行政案例指导并未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遇困境有针对性的回应.首先,行政程序法典长期缺位,新《行政诉讼法》仍未正式推出,行政案例指导无法发挥司法续造功能积极应对制定法的滞后与缺失.其次,行政案例指导虽能直接压缩法官酌定权的弹性空间,却未能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恣意裁量.美国联邦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中,行政判例法与行政制定法在行政机关法规制定、行政机关行政裁决、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面都有着良性互动.通过对我国行政案例指导的现状分析,总结不足,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构建与我国行政制定法良性互动的行政判例制度之建议.

  • 标签: 行政案例指导 行政判例制度 制定法 美国判例法
  • 简介:核能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相关政策,中国正大力推进核电建设。但民众的“核恐惧”一直挥之不去,成为核能发展的致命阻力,如首批内陆核电项目之一彭泽核电站,就因邻县居民的强烈反对而停建至今,很大程度上缘于失范的公众参与。以彭泽核电争议为切入点,可管窥我国民用核能公众参与的现状:缺乏专门立法规制、涉核信息不对称和民意征求浅尝辄止。问题的症结在于利益驱使下过分强调行政控制,消极应付公众参与。为完善现状,民用核能管理方应顺应行政控制“松绑”的趋势,逐步促进核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具体可从指导层面、运行层面和保障层面入手,通过指导文件带动整体立法,确立全过程核信息公开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强制听证制度,并运用核知识宣传教育制度和追责救济制度保障参与的科举进行。

  • 标签: 民用核能 公众参与 现状 反思 建议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过程不断渗入了政治因素,传统的政治与行政的界分已经逐渐模糊。一方面,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电子政府,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政治化的趋势。但另一方面,互联网又为解决行政政治化带来的合法性危机提供了新的选择路径,即通过互联网公共平台上的公众参与来填补有限立法资源所带来的民主合法性的不足。本文将对这种互联网上虚拟的"广场"参与民主展开论述。

  • 标签: 互联网 参与民主 合法性
  • 简介:我国在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引入环境公益诉讼概念,并在2014年公布的《环境保护法》及2015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细化规定。国家在立法层面不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且在全国设立了77个专属环保法庭,并于2015年赋予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但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仅48件①。一边是国家立法支持,相关法律规定、配套措施层出不穷;一边是新设立的环保法庭案件稀少、门口罗雀,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信访、上访屡见报端;公共环境保护作为社会热点有着巨大的诉讼需求,却无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有效释放,造成这种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数量、能力、意愿、监督措施的缺乏。在多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中拥有环境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作为最优选择,在立法层面及司法实践中未获重视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遭遇瓶颈。将环境管理机关确立为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诉权监督机制是突破环境公益诉讼所面临现实困局的关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环境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