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
简介:毒品,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是药品,缓解病痛,治疗疾病,也可以是毒品,使人形成瘾癖,损害身体健康。因此,为防止滥用和违法消费,我国通过颁布法律,对其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原植物的种植等都作了严格规定。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199o年《关于禁毒的决定》,将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非法种植毒品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窝藏毒品毒赃、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引诱、欺骗、教唆、强迫、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走私制毒物品等行为规定为犯罪。1997年新刑法在吸收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的犯罪种类基础上,又作了科学、合理的调整与修改,增加了
简介:本文从转型经济的实践出发,针对政府--市场两分法的局限性,提出了宪法--政府--市场三分法的分析框架.并根据这一框架对中国的经济转型进行了研究.中国经济转型的经验表明政府行为与经济转型的效率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本文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政府的角色与定位己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因素,经济转型面临法治资源稀缺的瓶颈约束.政府目前不仅直接拥有和控制着规模巨大的资本与资源,而且仍然具有"裁判"与"球员"双重身份,对政府权力的软约束所产生的后果是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距离缺乏有效的界定,经济转型的政府成本上升.因此,建立公正、透明和有权威性的宪法规则与秩序,对于中国这类历史上宪政资源缺失的国家的经济转型有着特别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