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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人类漫长的文明史中,人类对死亡的观念在不断地发展演变。从最初的畏惧死亡发展到被动地接受死亡,最后发展到积极主动地规范死亡。在现代社会,安乐死这一新的死亡方式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目前,安乐死在很多国家还不被法律所认可,但是呼吁安乐死合法化的人已经越来越多。安乐死的合法问题。值得深思。

  • 标签: 安乐死 伦理道德 非犯罪性 生命权 个人自由
  • 简介:政治合法是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之一,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政治合法的概念进入我国学界并引起广泛讨论与关注。只有探讨政治合法概念提出的背景,才能在合法理论的历史批判的基础上理解马克思主义合法理论的基本内涵。

  • 标签: 政治合法性 规范主义 经验主义 重建性 马克思主义
  • 简介:社会主义合法的本质内涵是人民的信任和认同,而人民信任和认同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和政权机构的公众形象、人民的公平感和理论的彻底。社会主义价值合理性是其合法的内存根据。社会主义价值合理性主要表现在它能确保社会生产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它能保证国家的统一和实现共同富裕。

  • 标签: 社会主义 合法性 价值合理性 生产力 资本主义 共同富裕
  • 简介:摘要: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危机主要是指一种对政治结构秩序的认同和忠诚型危机,它是现代危机的一种表现,源于对政治经济系统双向蚕食公共领域,使得公共领域逐渐丧失了政治、批判、监督、审视、沟通协商的功能。

  • 标签: 危机 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
  • 简介:政党执政方式的合法,是大多数公民对政党执政方式的自觉认同。一个政党获取执政方式合法的基本途径,是构建一种支持该执政方式的同质文化、证明该执政方式有效的业绩和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苏共执政方式的种种弊端,最终耗尽了执政的合法,这是导致苏共失去执政地位的重要内因。

  • 标签: 苏联共产党 执政方式 合法性 政治学
  • 简介:2006年起全国免征农业税,中国的三农问题从此进入后税费时代.乡镇政权作为我国政权的最底层的一级,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该如何发展.本文主要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乡镇政权在后税费时代的合法问题及乡镇职能的重新定位.

  • 标签: 乡镇政权 合法性 乡镇职能 乡镇政权 乡镇职能 合法性分析
  • 简介:网络舆情是反映政党执政合法状况的重要指标,网络媒体是执政合法认同消长的晴雨表。网络媒体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媒体为增强政党执政党合法提供了机遇:为执政党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关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了重要平台;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对政党执政合法提出了挑战:网络媒体兴起后出现的纽带联系松脆化、社会矛盾显性化、观念整合非权力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政党的社会影响力,造成合法认同困难。执政党应对网络媒体影响应该做到重视研究网络媒体、积极引导网络媒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善于驾驭网络媒体。

  • 标签: 网络媒体 执政合法性 影响 应对
  • 简介: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问题是时下哲学界的一个热点。合理正确地解答这一理论难题,不但有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而且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启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多样化的实质,以及学术哲学与意识形态哲学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研究中绕不过的“关口”,三者体现了“实践——认识”的逻辑关系。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创新 合法性 学术哲学
  • 简介:合法基础,是政治学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面对社会转型给党执政的合法基础带来的影响,我们党应创新意识形态、加快经济发展和推进法制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党执政的理念基础、绩效基础和法理基础。

  • 标签: 社会转型 中国共产党 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 简介:教学服务型大学是大众化背景下大学发展的一种类型,是大学多样化发展中新建本科院校发展的新定位,是大学职能发展的必然.教学服务型大学的提出,集聚了“服务科学”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同时也具备广泛的合法.从大学发展演变的历程中也可以看出,这一分类和定位也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逻辑.

  • 标签: 民办高等教育 教学服务型大学 合法性 发展逻辑 大学职能 大学分类
  • 简介:一个人,被别人用武力逐出了故乡,离开了心爱的家园,流浪在异国他乡;多少年了,想回家乡,已不可能;却也没有找到新的故乡,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园。每逢佳节,枉然失落地看着别人享受着家的温馨,咀嚼着佳肴,大快朵颐,自己却只能流浪,悲何如之,伤何如之,痛何如之!

  • 标签: 中国哲学 合法性危机 哲学史 先秦思想家 研究对象
  • 简介:个人化写作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坛上一道颇具人文内涵的景观.而对其含义的界定,似乎存在着一种误解,即简单地认为,从作家个人的审美眼光出发,观照个人性的,带有私密色彩的遭遇、经验,并以风格化的语言写之,就是个人化写作.其实不然,我以为,个人化写作的含义还要宽泛和深刻得多,上述因素当然可以包含在它的内涵中,但还远不够.在我看来,个人化写作更主要的是指一种写作者的精神姿态.所谓个人化,不仅仅是美学意义上的,还应当包括作家思想文化、道德哲学等精神层面的个人识见,所赋予其观察、内省和表述生活的唯我和独特性,而作为写作对象的题材,倒并不一定就是个人自传的,或者非得是私密的,即使是公众题材,也可以写出个人化的唯我,反之,对纯粹个私遭遇的叙写,也未必就能简单地与个人化写作划上等号.

  • 标签: 个人化写作 合法性 美学意义 中国 当代文学 文学语境
  • 简介: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 标签: 非法证据 合法性 证明责任 证明方式
  • 简介:课程改革的合法是课程改革的权威所在,是课程改革之所以被认同和接受的依据,是课程改革有效的前提。课程改革的合法是指教师、学生等利益主体对其价值的认同,其合法不仅应包括形式上的合法,即课程改革政策的来源和制定程序的合法过程得到人们的支持或认同,

  • 标签: 合法性 初中政治 开卷考试 课程改革 课改 利益主体
  • 简介:从实践操作中政策默许到新公司法赋予解释空间,再到2011年《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债权出资在我国经历了由暧昧到明朗的合法化过程。公司信用基础由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的转变,以及近现代以来的债权财产化和财产债权化趋势为债权出资提供了理论基础。虽然一般意义上来看债权出资已经合乎规范和法理,但并非所有的债权都适于出资,还必须具体结合适格的债权类型来对合法进行限定。围绕出资形成的一系列程序、责任性规定可以保障债权出资切实可行并降低风险,是对债权出资合法的补强设计。

  • 标签: 债权出资 合法性 新公司法 登记管理办法 债权转股权 实践操作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出“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此举旨在规范侦查机关取证行为,保证其合法,对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讯问合法核查的概述、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三方面进行简要概述。

  • 标签: 侦查终结 重大案件 合法性 核查 讯问 同步录音录像
  • 简介:哈特与富勒之争是20世纪重要的法哲学争论,前后持续十余年,并引起众多学者的参与。他们讨论的核心主题之一是合法判准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集中反映了二者的法律观。二者对于法律性质的不同理解决定了他们对合法判准的不同看法。本文重访哈特富勒关于合法判准的争论,从中提炼出四个具体争论,并赞成富勒的基本立场,认为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合法判准的必要内容。

  • 标签: 合法性判准 程序性原则 内在道德 服从理由
  • 简介:近年来,公安民警武器使用训练取得长足进展,但民警在判明使用武器合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困惑,对可以依法使用武器的情形没有足够的把握。为此,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开设了“动态执法环境中的武器使用情形判明与应用”课程,直接以培养民警在动态执法环境中,迅速判明面临的情形是否符合依法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这一能力为目标,在武器使用法律法规与动态执法环境之间构建起有机联结,取得突破进展,有效解决了武器使用法律素养训练与动作技能训练之间“两层皮”的问题,填补了当前武器使用训练的空白。

  • 标签: 武器使用 合法性 动态 判明
  • 简介:我国公务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冒充执法人员诈骗的案件也频繁发生,这导致司法实务中经常出现执法相对人对公务行为的合法产生认识错误的案件。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结论,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因而具有重大实务意义。公务行为合法的认识错误问题,与此要素在妨害公务罪中的体系地位密切相关。认为公务行为合法是构成要件要素的观点,被认为存在刑事政策上的难题;而客观处罚条件说则会导致自相矛盾的结论,也无法妥善处理基于合理原因的认识错误;违法要素说没有成功区分合法的基础事实和合法的评价本身,并且与二分说一样,都建立在公务行为的合法等于反抗行为的违法这一错误假设基础之上。既然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构造是反抗合法的公务行为,那么,公务行为的合法就应该属于构成要件要素,至于构成要件要素说可能引发的刑事政策上的难题,可以通过行为人所属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理论和未必的故意理论来解决。

  • 标签: 妨害公务罪 公务行为合法性 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 未必的故意
  • 简介:私人拼车行为的合法问题包括形式合法和实质合法。法律未对私人拼车行为的形式合法做出规定,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往往将私人拼车行为视为非法营运行为并加以行政处罚。法律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也并未做出有效力的解释。笔者通过法解释学的方法对法律规定的"经营"二字进行解释后认为,私人拼车行为不符合非法营运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形式合法,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具有形式合法的私人拼车行为在可预见的期间内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能够给社会带来经济价值,兼具实质合法。在管制放松的背景下,应当承认私人拼车行为的合法并对其进行规范、鼓励和提倡。

  • 标签: 私人拼车行为 形式合法性 构成要件 实质合法性 成本收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