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通过对剖宫产指征分析,了解剖宫产的主要原因,探讨降低剖宫产率的措施。方法对某院2008年1月-2012年12月产科住院剖宫产病例进行分析。结果(1)剖宫产率逐渐增长,2008-2012年剖宫产率分别为58.31%(793/1360)、60.42%(884/1463)、59.64%(755/1266)、68.61%(953/1389)、66.85(1184/1771),2012年与2008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主要剖宫产指征:社会因素高居不下,妊娠合并症和疤痕子宫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与2008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剖宫产率高居不下的原因有社会因素也有医疗因素,降低剖宫产率,保障母儿健康,需要全社会积极努力、共同参与,以期达到预期目标。
简介:【摘要】 目的 讨论精液分析中精子存活率检测的作用。方法 选取由我院在2020年1月-2021年1月收治的100例男性不育患者参与本次研究,研究期间患者均通过计算机辅助精液分析(CASA)常规分析动态和检测精子存活率,并对其相关数据进行统计。结果 有43例精子总活力≥40%,其精子存活率≥58%(90.46±3.41)%;有57例精子总活力< 40%,其精子存活率≥58%(81.68±7.25)%;另外3例精子存活率< 58%(35.33±14.17)%。结论 : 通过检测临床男性的精子存活率,特别是CASA提示的精子活力降低的精子样本,可以判断精子存活率是否降低甚至死精子综合征,为进一步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COVID-19疫情期间门诊药学服务采用O2O模式的效果。方法:本次研究时间为2021年1月至同年12月,将我市3家医院在此时间段内线上参与门诊学服务实践的患者年龄、就诊科室以及处方审核的数据进行统计。结果:研究COVID-19疫情期间我市3家医院实施药学门诊服务020模式的线上问诊人次为11000人次,主要就诊科室为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等科室,医院药师共调剂线上处方7820张,其中药师处方的审核率为100%,未通过审核处方431张,不合格率为5.51%。结论:COVID-19疫情期间实施线上门诊学服务的效果较好,门诊的药师还需积极研究O2O模式,借助互联网挖掘自身的专业价值。
简介:目的:观察精氨洛芬治疗膝骨关节炎(OA)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采用开放试验,观察30例膝OA患者应用精氨洛芬(400mg,tid)的疗效和安全性,疗程为14d。主要疗效指标为靶部位患者的总体评价(视觉模拟评分法,VAS),次要疗效指标包括休息痛指数、活动痛指数、关节压痛指数、关节肿胀指数、医生总体评价和药物起效时间,并对不良事件进行统计记录。结果:治疗前患者的总体VAS评分为(6.62±1.52),治疗后降低至(3.57±2.36)(P〈0.001),除关节肿胀指数外的各次要疗效指标在治疗后也有不同程度改善(P〈0.01或P〈0.001),总有效率为70.0%。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6.7%,而且均是轻度。结论:精氨洛芬治疗膝骨关节炎有良好的止痛效果,安全性好。
简介:目的分析葡萄糖酸锌治疗小儿轮状病毒腹泻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方法66例小儿轮状病毒腹泻患儿,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33例。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观察组在常规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给予葡萄糖酸锌治疗。对比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症状转阴时间(发热消退时间、呕吐停止时间、腹泻停止时间、大便轮状病毒转阴时间)、用药治疗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观察组患儿总有效率为96.97%,高于对照组的78.7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5.1207,P<0.05)。对照组患儿的发热消退时间为(2.13±0.84)d,呕吐停止时间为(2.19±0.69)d,腹泻停止时间为(4.52±1.23)d,大便轮状病毒转阴时间为(3.28±1.05)d;观察组患儿的发热消退时间为(1.35±0.39)d,呕吐停止时间为(1.43±0.42)d,腹泻停止时间为(2.65±1.47)d,大便轮状病毒转阴时间为(1.57±1.21)d。观察组患儿的发热消退时间、呕吐停止时间、腹泻停止时间、大便轮状病毒转阴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3492,P>0.05)。两组均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结论小儿轮状病毒腹泻应用葡萄糖酸锌治疗效果显著,安全性较高,值得临床推广。
简介:【摘 要】目的:对 ACEI及 ARB类药物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有效性进行 Meta分析与研究。方法:使用计算机对网上各大相关文献平台进行全面的检索,收集相关的文献;使用 Revman 5.0评估选入本次研究文献的偏倚风险;使用 Stata 14.0对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异地恶劣疗效主要指标以及辅助指标进行分析与研究,其中观察组患者在接受治疗时服用 ACEI及 ARB类药物进行治疗,对照组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不服用 ACEI及 ARB类药物;采用 GRADE评分法对本次研究的证据等级进行科学的评价。结果:本次研究选入的与 ACEI及 ARB类药物方面的文献一共有 17篇,其中与 ACEI类药物方面的文献一共有 3篇,其余 14篇文献均属于 ARB类药物方面。本次研究供选取了 1381例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为研究对象,相比与对照患者,采用 ACEI及 ARB类药物进行治疗的观察组在特发性肺纤维化疾病治疗过程中占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同时根据辅助疗效指标分析可知观察组所使用依那普利药物、替米沙坦药物、缬沙坦药物、卡托普利药物之后,患者的血氧分压改善情况要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并且使用替米沙坦药物进行治疗所取得的质量效果最好,明显的优于服用其他药物的观察组患者,并且年龄小于 65岁的患者,其治疗效果还要更进一步,上述对于结果皆符合 P< 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在病程方面,两组患者并没有明显的差别;观察组中使用替米沙坦药物以及缬沙坦药物进治疗的患者其二氧化碳分压改善情况要优于对照组,并且在这一方面替米沙坦药物的治疗效果要好于缬沙坦药物的治疗效果;经过在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在一氧化碳弥散量、第一秒用力呼气量以及肺活量这三方面的改善情况也要优于对照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同时观察组患者的 GRADE评分证据等级为低等级质量到中等级质量。结果:使用 ACEI及 ARB类药物对特发性肺纤维化进行治疗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有助于改善患者血氧以及血二氧化碳的分压指标,并且以替米沙坦药物的治疗效果为最好,当患者年龄小于 65岁治疗效果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 ACEI及 ARB类药物对特发性肺纤维化的治疗效果和病人的病程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