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就我国目前政府招标采购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政府招标采购集中代理机构普遍设置较晚,存在较多问题。我国自1996年才开始政府招标采购试点,而作为政府招标采购的基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采购法》,则是在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施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独立设置,如美国、英国等,一是设在财政部门,如韩国、比利时等。几乎所有的集中采购机构都是政府机关。部分国家将这些机构改革成了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通过研读相关资料,笔者发现我国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并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这是由于目前在政府招标采购基本法律中,集中采购机构设置和管理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体制、监督方式等细节方面并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如果管理流程不畅、监管力度不够,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必然无法顺利开展。因为理论上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多是着重于网站建设、信息管理,因此结合政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本人选择《中韩两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研究》进行研究。
简介:摘要:框架协议采购,来源于政府采购实践,是对传统采购方式的重大革新和重要补充,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和讨论。充分发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积极作用,防控风险,必须辩证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和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才能充分发挥框架协议采购在降低采购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