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代表某电梯公司与某市峰威集团签订了电梯销售合同,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销售合同的约定.此部电梯应当由某电梯公司进行安装。2011年12月7日李某某以个人名义与个体安装队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签订了安装合同.合同上没有对安全防护责任进行约定,只是明确了由李某某方提供良好的现场环境和配套使用件,由周某某自带工具进行安装。2011年12月7日,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前提下,周某某带领李某柱、王楠楠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同时,周某某将三人的临时宿舍设在施工工地的一个毛坯间里。2012年12月31日晚.周某某与两名工人酒后回到施工现场并再次饮酒.王楠楠在去上厕所时不慎由电梯口跌落至电梯井底.当场死亡。一、案件分歧本案中,王楠楠的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应否以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李某某、周某某两人的刑事责任。对此,有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造成死亡结果的原因是被害人自己酒后失足,且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作为工程负责人,应当承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而李某某作为某电梯公司的销售经理,不负责安装只是代为签订了安装合同,不是主要负责人,不构成此罪。理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本案的证据间存在矛盾,按照李某某的辩解,其与峰威集团以及周某某签订合同均是在某电梯公司总经理徐某的授意下代表公司完成的,虽然与周某某的合同上没有公司印章,
简介: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创造性劳动和抽象物借助法律融入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发展趋势。今天重读马克思关于财产和财产法的一些论述,有助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产生的根源和作用。马克思帮助我们确立这样的知识产权观念:创造性劳动和抽象物已经并将继续充当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而这个第一推动力必须依赖法律才会名符其实;只有借助知识产权法,创造性劳动才能获得作为抽象物的财产形式,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商品生产体系之中;知识产权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通过知识产权法,劳动获得与资本博弈的力量,从而有助于实现经济民主、契约合作基础上的市场社会主义。
简介:本文略述了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紧张繁忙的革命活动和党政领导事务中,所从事的报刊实践活动;文章着重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的"人民报刊"新闻思想和作为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党报"新闻思想,并通过具体论著总结了他们的新闻思想和观念.文章强调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活动和新闻思想是无产阶级新闻传播学宝库中的一份珍贵财产,开创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新纪元,奠定了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理论基础.新闻传播工作者学习和研究革命导师的有关新闻论著及其思想,理解和掌握他们提出的一些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简介: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