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处建设.激发公证工作活力.促进公证职能作用有效发挥.2010年以来,河北省大力开展公证三化f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多措并举破解公证发展难题.拓展深化服务领域.提升公证工作整体水平。三化建设工作开展近三年来,全省抓建设、求发展,公证处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办证量稳步上升,公证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一、围绕提升公证效能和社会影响。全力推动业务开展省司法厅把公证业务建设作为三化建设的一项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科学考量。让公证处有目标但不硬压指标。有比较但不硬攀比.有紧迫感但不急功近利,科学分析、确立导向,区分设区市处、县域处和两级涉外处等层次分别加入人均办证数考量,并在“三化”验收中作为重要标准.促使公证处干事、干成事,有所作为、有大作为,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证法律服务.在服务社会中加快自身发展。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30处提到"律师",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初步学习梳理,直接涉及律师工作的大体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吸收律师参加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二是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三是依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四是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五是发展律师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六是建立从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七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八是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明确"两公"律师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九是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十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简介:莫教授是国内学术界提倡"依宪治国"的第一人,始终引领"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莫教授基于自己20多年的"依宪治国"理论的研究,结合党内法规建设、合宪性审查工作等当下热点问题,阐述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莫教授首先按照时间顺序介绍自己提出"依宪治国"概念的背景、"依宪治国"内涵的不断丰富、当前"依宪治国"的主要任务等。其次,莫教授针对2017年"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又具体阐释了合宪性审查的内容与意义。再次,莫教授强调了党内法规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最后,莫教授将细化合宪性审查的研究,即从审查时间、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简介:伴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农村土地上形成了三个方面的重要权利,一是农民集体对土地享有的集体所有权;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对土地所拥有的经营管理权或代表行使权;三是农民个人对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农地集体所有权是农地经营管理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根源和基础,它影响、决定着经营管理权和承包经营权存续发展的宗旨、方向和内容。而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集体组织的经营管理权可以超越所有权而得以独立地发挥作用。同时,农民个人的承包经营权也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绝对性,不受农地集体所有权等的不当干预。在农村的进一步改革发展中,各方面的农地权利需要在相互联系协调中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一个严密而和谐的农地权利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司法保护体系,从而有效地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
简介:本文对21世纪以来中国、日本、韩国开展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进行了比较,对中国高等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实行的“项目推进”改革方式的动因和效果进行了分析,梳理了“项目推进”改革方式与近年来日本、韩国法学教育“制度改革”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并对不同改革路径进行了要素比较和成效分析。作者认为,当前开展的司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制度改革为中国法学教育推进制度性改革提供了契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要完善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准入、法律职业结构等各方面。作者认为,日本、韩国开展的法学教育制度改革可以实现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但是,这种改革方式也需要更高层面的顶层设计,实行更为精致和细密的要素配置,制度改革的方式也蕴藏着高度的风险。因此,为了切实推进中国法学教育的制度改革,迫切需要开展更为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为从理论上理清高等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准入资格考试、法律职业培训、法律职业选任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