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重要机制.在历史的转折点,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会更加突出.时代呼唤着改革,改革创造着时代.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主体而言,改革本身就是手段和方法.但改革作为一种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又需要自己的相应手段、途径,也就是与改革的总体目标相配合,保证改革目标实现的各种方法.没有正确、有效、合理的方法,很难使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推动改革,不仅要对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出论证,而且要对改革的道路和方法进行研究.方法是实践的中介,改革必须重视方法问题,突出方法论的理论导向功能.改革的方法论研究关于改革方法的理论,为改革提供方法制定、选择和评价的原则、规范.改革的方法论告诉人们的是"应当怎样改革",其主要原则是:
简介:《辽宁日报)2006年3月22日发表胡健的文章认为,从改革与立法的关系的角度看,改革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先立法后改革;第二种是一边立法一边改革,两者同步进行;第三种是先改革后立法。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意味着必须突破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底线。“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领域一直存在并被默认。在这一背景下,“先改革后立法”成为常见的改革模式,“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等保障措施也相伴而生。而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初步形成,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基石之上的市场经济。“先立法后改革”、“边立法边改革”,通过立法使改革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推进改革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