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格兰学派的国际社会概念内含重要的经济要素,但该学派未能发展出系统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英国学派的比较表明,主要原因在于英格兰学派在学科定位、思想来源和研究议题上长期形成的思维倾向。在学科定位上,该学派坚持国际关系的研究对象是当代国家间政治关系;在思想来源上,该学派注重从国际法、政治哲学和世界历史成果中汲取养分;在研究议题上,该学派集中关注国际社会的政治和战略维度,探讨社会、制度、秩序三者之间非经济的关联性。鉴于英格兰学派与英国学派在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方面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可兼容性,二者难以实现深度融合。与英国学派进行对话并适当扩展自身的研究议程,当是英格兰学派今后发展优先考虑的方向。
简介: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进入多边改革阶段,中国亟需明确立场和对策。投资仲裁设计面临实体义务地方性与程序规则国际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在理论上,投资仲裁机构难以同时、同等程度地追求和实现中立、责任和参与等三大目标。在实践中,传统投资仲裁和欧盟投资法庭倡议分别秉持司法中立优先和司法责任优先理念,分别以当事人关系和缔约国关系为主导,分别追求中立和公正的争端解决平台。美国2012年投资条约示范文本兼顾了司法中立与司法责任,比较好地兼顾经济效率和政治可接受性。虽然难以兼顾三大目标,但美国和欧盟都选择了适合本方优势的设计方案。兼顾中国利益与世界需求的中国改革方案,应当妥善权衡缔约国关系、当事人关系和利益相关者关系,以增强投资仲裁机制的内在平衡性与先进性,进而吸引更多的国家接受。同时,在关键制度的设计上应采取符合中国优势和立场的方案,如缔约国制定专家名单、一裁终局为主、有限上诉、利益相关者有限参与等,以兼顾国家利益与国际道义。
简介:一、总结国际关系实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具有强大生命力.半个世纪前,中国首先提出并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是20世纪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创举,它对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五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历史风云的考验,得到了国际广泛认同。1984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强调指出: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认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