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证据自身的特殊性、保全主体不明确、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环境公益受损.因此,有必要对环境公益诉讼时的证据保全问题进行探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保全主体、方式、条件,增设环境公益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地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其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已有多起,但由于我国立法以及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角色定位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得检察机关在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主体地位不明、诉讼权利不清。基于当下的政治环境,结合检察机关的自身优势及其职能性质,我国检察机关已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在立法与相关程序方面不断予以完善。
简介:环境司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环境法目前正被大大小小的、不可预见的环境诉讼向前推进。基于案件来源、污染物种类、侵权类型以及胜诉率等研究方向,对163份环境污染司法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各省份环境污染案件数量与经济发展总量之间呈显著正相关;水污染是环境司法审判中的首要污染物;而对财产权的侵犯仍是提起环境侵权诉讼的主要原因;另外司法鉴定与胜诉率之间没有相关性。环境司法审判“特性”对于加强环境执法、完善环境立法、督促环境守法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简介:正如人们所常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之后要能有效发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效益,关键还在于各法律规定的机关与有关组织能够不断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
环境公益诉讼证据保全研究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探究
环境司法审判“特性”的实证研究——以163份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建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