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限制性输液对产后出血(postpartumhemorrhage,PPH)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和患者术后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选取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产妇中符合PPH诊断标准且需接受输入血液制品的287例产妇,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限制输液组(148例)和常规输液组(139例),比较两组患者出血量、输入血制品数量及种类、总住院费用及其构成、手术时间、住院时间、家属误工时间等,通过SF-36量表评估患者术后1月在生理功能、生理职能、躯体疼痛、总体健康、活力、社会功能、情感职能和精神健康八个维度的差异。结果限制输液组产妇出血总量低于常规输液组(P〈0.05),血液制品的用量和种类少于常规输液组(P〈0.05),从输液总费用、输入血液制品费用、抗生素费用和护理费用等方面降低了住院总费用(P〈0.05),减少了手术时间、住院时间和家属误工时间(P〈0.05),增加了生理功能、生理职能、躯体疼痛、总体健康、活力、社会功能、情感职能和精神健康等八个维度的评分(P〈0.05)。结论限制性输液可减少产后出血患者出血和输血量,减少患者及家庭住院期间人力和物力支出,同时提高患者术后生活质量。
简介:存在论意义上的事实行为与“刑法上有意义的行为”之间的不一致,使得受制于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而“从一重处断”的想象竞合在拟制规则上涉及罪与刑两个方面。其中,罪的拟制是取舍罪名的规则,刑的拟制包含着刑罚裁量的规则。在我国,“从一重处断”规则是刑法的基本立场,“从一轻”处断与数罪并罚是刑法的重要立场,后者意味着我国刑法在想象竞合规则上有重大突破,因此,区分性立场才是我国刑法的准确立场。完全置身于域外刑法语境来解决我国想象竞合问题的论调与做法,会陷入“以偏概全”的困境。立足于我国想象竞合的区分性立场并最大化维持想象竞合的传统规则,才能妥当处理“重罪”与“轻罪”难以判定时的规则适用问题和刑罚拟制中加减刑罚事由如何准确适用问题。
简介:目的观察儿科门急诊输液室应用优化输液流程的效果。方法湖南省儿童医院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收治输液治疗的患儿共70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50例。观察组患儿给予优化输液流程,对照组患儿给予常规输液流程,对比分析两组患儿的输液效果,具体包括输液等待时间、患儿家属对输液治疗的满意程度以及输液过程中发生的不良护理事件概率。结果观察组输液平均等待时间为(10.98±3.49)分,显著低于对照组(31.04±4.1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儿家属治疗满意度为97.7%(342/350),显著高于对照组86.9%(304/3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发生不良护理事件概率为5.7%(20/350),显著低于对照组17.7%(62/3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优化输液流程在儿科门急诊输液室中的应用效果比常规流程更为有效,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