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信用资金自建立以来,为开发地方财源,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社会事业的发挥了一定作用,特别是在支持乡镇发展种养殖业方面成绩较为突出,但是,由于原来的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相当一部分项目管理不力,效益低,项目论证不充分,创办项目多、但开花结果的少,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加之个别单位对财政信用资金存在着错误认识等原因,导致财政信用资金回收率低,有的甚至不能收回,债务额直线上升,地方财政包袱越来越重,为了防止这种恶性循环现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办理的财政信用资金信贷业务已停转,并对已投放出去的贷款实行“只收不贷”,因此,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制定强有力的回收措施,加大财政信用资金的回疏力度,将多年来长期积压在外的逾期信用资金强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