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毒品犯罪是万国公罪,而且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台湾虽自1933年即开始对毒品宣战,长期以来毒品犯罪再犯率仍高,近年更有使用年龄层下降趋势,特别青少年对第三级、第四级毒品的使用。因使用毒品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暴力犯罪更是层出不穷,贩毒者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就非法所得洗钱,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形象。因此,毒品犯罪已非单纯的无被害者犯罪,而是质变成为复杂的犯罪类型。"此祸不除,十年之后,不惟无可筹之饷,且无可用之兵"。岛内外现有对于毒品犯罪的实证研究多偏向对于施用成瘾者的戒治,或是如何进行预防的倡导。对于毒品查缉研究则以文献探讨居多,偶见以质性访谈进行研究,以量化进行研究者并不多见。毒品查缉素以通讯监察及行动搜证为主要方法,是故,法律对于通讯监察的授权(或限制),以及设备器材的良莠直接影响毒品查缉的成效,又资金是毒品犯罪的命脉,无论取得货源,或是出售毒品皆需仰赖现金,若无法实时查扣犯罪资金而奢望打击毒品犯罪之成效,几与缘木求鱼无异。本研究以自行设计问卷进行探索性研究,尝试发现"法务部调查局"调查官1是否会因个人变项的差异,而对通讯监察的限制、犯罪资金未能实时查扣,以及机关预算人力设备不足影响查缉毒品成效看法而不同。
简介:美国纽约市警察局犯罪实验室是美国较大的犯罪实验室之一。其管理经验:1.信息系统软件的运用及科学规范化的高水平管理;2.从制度上减少对物证污染或破坏的可能性;3.谨慎的方法确认程序,确保了稳定的检验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