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旨在解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应以何时之事实及法律状态针对诉的理由具备性加以判断的问题。作为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最主要的学理分歧,处分时说与判决时说因侧重点不同,并不存在绝对的孰是孰非,也无法简单地以"原则/例外"的模式来应对所有案件。法院对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的确定,应以综合权衡个案中的各项考量因素为基础。在综合权衡的过程中,行政诉讼裁判基准时遵循"层递式"的确定规则:首先,根据首要考量因素——现行法的规定及其推论来确定;其次,现行法未规定且无法作出合理推论的,斟酌个案中的其余考量因素来确定;最后,依个案中不同考量因素将推出不同裁判基准时的,以修正的判决时说来确定。
简介: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与教学中有着“一套正统的”基准时间(benchmarkdate):1500年、1648年、1919年、1945年和1989年。笔者认为,国际关系学者需要对这些作为内外参照物的正统基准时间进行质问,对基准时间被确立的方式进行批判性思考,并对基准时间进行修正,以便能够更好地反应宏观历史中的国际动态。第一部分对建构该学科自我认知的正统基准时间进行质疑。第二和第三部分讨论成为基准时间的资格与原因。我们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英国学派和社会学研究途径)对基准时间进行了分类,并总结其标准。第四部分进而建构了一套可以拓宽学科理论与历史视野的修正后的基准时间。我们设计了一种基准时间评级的方式,并针对近期的候选者提出了一种获得基准时间资格的方法,从而对该学科的基本时间点进行批判性思考提供了更好的启发。一套修正后的基准时间能够帮助国际关系的重心从关注战争与和平的动力转移到关注更为宽广的宏观历史动态上。
简介:基准时间是宏观历史过程中的临界点,标志着一连串的重大变革可能会在较长时间内延续。基准时间具有九条标准,可以分为一等基准时间、二等基准时间和三等基准时间。20世纪的基准时间主要包括三次世界大战(一战、二战和冷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发生的变革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冷战前后的变革都要来得更为深远。将20世纪的三个基准时间置于两个世纪的视角中加以审视,可以突出现代性革命,这种视角能够观察20世纪的三个基准时间在正在展开的"全球性变革"这一大的主题下是否会相互联接、是如何相互联接的。20世纪国际政治的关键事件,都应该被视为19世纪"全球性变革"所引发的发展态势和挑战的后期结果。
简介:阳光能捉住吗?能装到瓶子里吗?有一个小女孩子说能。这就是本期《半瓶阳光》中的小女孩—“我”的女儿。她说:“风走过来,树叶有声音;阳光走过来,水里有亮亮的波纹。”又说:“抓到阳光时,手会暖暖的。”阳光有思想吗?有品格吗?有一个人觉得有。这就是本期《巷子里的阳光》中的“我”,这篇文章的作者。作者在文章中写道:“阳光……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都不露声色,从来不唉声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