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简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警方可以行政处罚“包二奶”的规定背离功利原则。民意冲动、法律迷信、不计成本是地方性立法中普遍存在的诟病。只有以经济学为视角。立足于“成本——收益”的自觉分析与选择,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借用社会私力资源。才能准确把握地方性立法的科学内涵,最大限度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际效用。
简介:“笑贫不笑娼”,在明代表现得特别明显。当时,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当然是指有条件的),对生活质量都很讲究。在明代中后期,女士很前卫特爱赶时髦,男士则热衷性开放。如苏州文人祝允明、唐伯虎,便是当时的风流男人。他们行为不检点,见到美女便会下手,唐伯虎点秋香至今仍很香艳。
简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大严重于重婚行为,既然法律将普通的卖淫嫖娼视为严重危害社会风尚的行为而予以打击,即也应当适用于包者和被包者的卖淫嫖娼行为
简介:行为还侵犯了社会利益,对于重婚行为应按照我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刑法保护的首要利益应是国家利益次之为社会利益
简介: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个人和组织。个人即自然人,组织作为法律拟制的一类主体,实质上也是由自然人代理实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所针对的这些自然人,应当是具有自主的意识,由体力和脑力、知识和经验、感情和意志等因素组成的统一整体。这是构成其从事违法行为能力的基础,也是决定他是否具有承受相应行政处罚能力的要件。
简介:加强对重婚行为的危害性和重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婚姻法律制度的宣传,"重婚=登记婚+登记婚"和"重婚=登记婚+事实婚",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又登记结婚或者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简介:<正>从一般法理上讲,一个行为只应触犯一个法条,但由于立法技术和质量的问题造成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出现交叉重叠现象,使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产生了竞合问题。在解决行政处罚竞合问题时有必要先行明确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般认为是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只能实施一次处罚,不得重复处罚。笔者认为这并未穷尽该原则的真实内涵,若一行为触犯多种行政法律规范,分别依法由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不应视为是对同一行为的再处罚,其
简介: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在实施处罚时必须履行的义务,行政处罚实施处罚的主体即特定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
简介: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使税务行政处罚在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程序及执行等方面受到了全新的法律规范的羁束。这一方面促进税务机关合法地、高效地进行税务管理,另一方面,从税收立法上、税务执法水平上等方面对税务机关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和更高的要求。作为具体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的基层税务机关,应加强学习、充实人员、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等,以全面、准确地贯彻行政处罚法,提高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的水平。
简介:对于重婚行为应按照我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而是包括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和重婚三个法律问题, 非法同居与重婚都是法律上的概念
简介:
简介: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各国据此原则建立起各自的一整套行政法律制度。实行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和行政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航要求。这3起消防局的依法行政案件,都是由上海市消防局技术验收处处主办的,而且他们所依据的法律全都是《消防法》与《行政处罚法》,为此我们专访了技术验收处处长张菊良和法规处处长钱自力。
简介:<正>1.2013年3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公布2.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简介:提高行政处罚效能关系到政府权威和公信力问题。当前我国行政处罚法律制度不完善,处罚效能较低;处罚模式以少罚多量为主,难以形成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素质较低,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行政处罚监督、救济制度不够健全,存在着"软"和"乱"的问题。实践中,应转变行政处罚理念,改进行政处罚模式,创新行政处罚类型,细化行政处罚程序,提高行政人员素质,严格违法处罚责任,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效能。
简介:行政处罚归责原则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的基础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法律意义。我国行政处罚实务中坚持的"客观归责原则"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坚持"主观归责原则"形成了鲜明性的落差,也给我国立法与执法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更好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应由"客观归责原则"转向"主观归责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立法体系将来则应坚持以过错原则为基本,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
简介:<正>就行政处罚这样一个行政法学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而言,袁曙宏博士的《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以下简称《行》)一书或许是一本并不厚重的行政处罚理论著作。从某种角度讲,这本书并未全面研究行政处罚所有方面的问题,对行政处罚实践中的某些重大疑难问题也探讨不多,因而不够丰满全面,这些也许是它的欠缺之处。但是,作者构思、写作该书的着眼点似乎也不在这里,该书的主旨不在于注释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处罚的各种规定,也不在于介绍行政处
简介: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及法律授权的其他组织或机构,依照法定授权范围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戒措施,它的普遍实施对规范社会秩序、经济生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知何时起,人们发现行政处罚渐渐变味、跑调,一是软,二是乱,使处罚失去应有威力。
“包二奶”导致离婚如何处罚
让民意冲动远离地方立法: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以广东规定行政处罚“包二奶”为例
朱元璋鼓励官员包二奶
关于“包二奶”性质的探析
“包二奶”行为刑事化论
论行政处罚
试析“包二奶”现象及其社会预防
行政处罚竞合问题
行政处罚立法探讨
行政处罚法实施后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思考
论“包二奶”问题及其刑法学思考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浅议
消防行政处罚遭遇尴尬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研究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大力提升行政处罚效能
行政处罚归责原则研究
平衡视野中的行政处罚——评《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
行政处罚:从此不再雾里看花——写在《行政处罚法》出台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