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当下通行刑法学教材中对于拘役具体执行场所的表述大致可分为两种,即“就近的拘役所、监狱或看守所”和“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但事实上,这两种表述都是错误的,拘役只在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所已于2006年4月30目前撤销完毕,监狱更早于1983年8月13日移交给司法行政系统,通行教材却没有对此进行相应的修订。由此得出四点启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是互相促进的;法学教育需要衔接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重视行刑研究将有助于刑法学的全面发展;刑法学教材的修订再版应全面考虑各种变化。
简介:对于任何艺术家来说,承载自己作品的空间场所是提供作品的展示载体,是凝结当代公共艺术相关概念的重要符号。空间场所的意义对于观众来说是敲开艺术家思想钥匙。场所让观众常以时间线为轴,又以三维空间为体,营造出作品需要的主题氛围,并铺开作品主题的画卷。而如今,场所和当代艺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并在艺术客体和艺术主体中的联系中变得日益重要。从单一的背景展板或艺术展馆,到逐步被认识为赋予了历史事件、政治因素、地理元素、哲学暗喻等表象和作用的概念。如今甚至可以变成独立的当代艺术装置作品。这样的变迁丰富了当代艺术延展的层次,扩充了当代艺术的讨论主题,继续让艺术成为经久不衰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