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卖淫,是一种扭曲的可恶的社会现象,它玷污人格的尊严,贬低人的价值,危害个人与家庭的幸福,损坏正常的社会伦理道德,扰乱社会安定秩序。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讲,卖淫者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但她们首先是受害者,社会对她们的地位和处境应当承担相当的责任。在卖淫及其与之相关的行为中,组织、引诱他人卖淫应是危害相对较大的行为。尤其是跨国跨地区的组织、引诱他人卖淫者,大都是贩卖人口,非法移民的不法之徒,他们将众多良家女子拐至境外,置于孤立无援、无依无靠的绝境,迫使她们从事卖淫生涯。据美国《洞察》周刊报道,在1993年,越来越多的来自中国福建、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
简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1966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简介:1965年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第2106A号决议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6年3月7日开放供各国签署,1969年1月4日生效。截至2001年11月20日,缔约国为160个。中国政府于1981年12月29日交存加入书,并对《公约》第22条,即关于争端解决方式的规定提出保留。《公约》于1982年1月28日对中国生效。
简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antonEconomic,SocialandCulturalRights)是联合国通过的有关人权问题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一起,组成《国际人权公约》。《国际人权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一起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宗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从1946年建立起,便将阐明《联合国宪章》人权条款的内容作为其历史任务。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人权委员会即着手起草国际人权公约。1950年,委员会将仅仅保护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简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国际人权标准。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侧重规定个人在公共生活方面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为每一个独立、平等、健全的人类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自由的指南。本文介绍了该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内涵、人权价值理念,以及主要权利所涵盖的内容和国际社会对公约的签署与批准情况。本文还梳理了中国政府签署、加入该公约的进程,从宪法法理的层面对促进我国尽快批准该公约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