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明确提出,在2020年之前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为加快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从而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这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社会保险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社会保险救济的权利基础,其权能主要包括参保权、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信息知情权、监督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提请法律救济的权利。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权利救济模式主要是根据争议主体的不同分别适用行政争议程序和劳动争议程序,这种分散式的权利救济模式存在明显的缺陷,直接影响社会保险权利救济的实效。要科学构建我国社会保险权利救济模式,就必须将社会保险争议从劳动争议中分离出来,建立一套独立的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机制;加强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程序,将行政处理和行政复议程序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并在条件成熟后建立专门的社会法院或社会法庭,独立审理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同时建立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的专门程序规制;建立一支专业的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的队伍。此外,还应当妥善解决当前社会保险争议处理中的争议问题,譬如哪些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社会保险争议的时效如何起算;怎样看待社会保险争议中当事人之间"私了"协议的效力;等等。
简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政府公正伦理观的发展,发扬了中华民族“老有所养”的优良传统,而且巩固了社会保险中“权利-义务”对等的伦理价值。但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性、可持续性、政策协调性以及保障效果等仍存在诸多偏差。
简介:从参保农民视角评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度现状和影响因素是推动地方政府深化完善该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在对美国顾客满意度模型(ACSI)修正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构建了新农保参保人满意度模型;以陕西省彬县为例,依托实地调研和获得问卷的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实证分析了陕西省彬县新农保参保人满意度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发现:新农保参保人整体满意度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满意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养老金待遇水平、地方政府经办服务能力对参保农民满意度有直接正向影响,政府支持对参保农民满意度有间接正向影响;参保期望、参保人抱怨对满意度有负向影响,新农保的抱怨处理机制亟待完善。由此,提出了提高政府新农保经办服务能力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建立动态的参保农民养老金调整机制等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建议。研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新农保制度、保障和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