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对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如何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怎样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Et采访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教授。“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进程的现实需要,也是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高教改革指明了方向。”记者:《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对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瞿振元:《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高等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都应该自觉围绕、聚焦这一总目标,改革不忘总目标,具体工作不忘总目标,不能各自为政、分散用力。说的具体一些,就是要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建设和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提高,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通过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