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前提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标签: 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
  • 简介:单位犯罪,这一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而应运而生的新的犯罪形式,在纷繁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暴露出其巨大的破坏性、复杂性,并成为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最早在刑法中始出现于1987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此后许多单项刑事法规都规定了单位犯罪(也有学者称其法人犯罪),现行刑法典吸收并补充了以上关于单位犯罪的立法规范,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刑法总则第30条、第31条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及其处罚,在分则413个罪名中规定了120种单位犯罪,占罪名总数的29.1%。足见研究单位犯罪在刑法理论中是十分重要的。

  • 标签: 单位犯罪 主观罪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经济生活 刑法典
  • 简介:如何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或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认定行为人犯罪故意时,对行为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认定主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志因素

  • 标签: 主观方面 方面认定 犯罪主观
  • 简介:如何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或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认定行为人犯罪故意时,(三)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犯罪故意认定1、预谋危害结果犯罪故意的认定对于有预谋的犯罪

  • 标签: 主观方面 方面认定 犯罪主观
  • 简介:盗窃罪的主观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内容。认识因素包括对犯罪对象的属性、他人占有状态及其价值在较大或巨大以上的认识和明知。犯罪目的是盗窃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刑法学界对盗窃目的的认识和研究有一个发展过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得到立法上的肯定。犯罪动机不属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可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不能以事后故意来追认事前所为而成立犯罪。而只能根据事后产生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另行论处。

  • 标签: 犯罪 盗窃罪 主观特征
  • 简介:<正>故意犯罪主观结果,是指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前其意志所考虑的行为所会引起的结果。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里所规定的“结果”,就是一种存在于犯罪人意志中的主观结果。对主观结果进行分析和探讨,对解决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一)主观结果的存在。任何故意犯罪,其行为人都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引起一定结果的出现,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种结果,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就作为一种理念的状态而存在于犯罪人的意志中。並且,一定的行为总会引起一定的结果,这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一定会反映到犯罪人的认识之中,对犯罪行为之确定必然包含着对危害结果之考虑。从

  • 标签: 主观结果 直接故意犯罪 犯罪人 危害结果 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
  • 简介:“实证”成为最近几届中国犯罪学年会的主题,堂而皇之的进入了国内主流犯罪学圈子。虽然,标准化实证在西方早已遭到严厉批判,但在中国,犯罪学的实证却日渐成为时尚,正要流行。不管什么论文著作,只要有几组数据或三两个案例或一半个图表,都在标题中赫然写上“实证”。一旦一个理论、一种方法、一项论题,成为“时髦”,

  • 标签: 实证研究 犯罪学 “价值” 标准化
  • 简介:在毒品犯罪中对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历来是审判中的难点和重点,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的心理是可以通过其客观行为来知悉的,同时犯罪心理学更进一步为我们提供了了解行为人心理的方法和途径,许多学者在司法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一些知悉行为人心理的方法,因此,在无直接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进行主观明知的认定。一般而言,可以从运费、酬劳、运输的方式、交接方式、行为人的行为、行为人对毒品的知识和经验、是否事先申报和接受检查、地域等几方面来进行推定,但推定时也要充分注意到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精神状态等等足以影响行为人进行认识和判断事物的因素,充分听取行为人的辩解和解释而且量刑时要留有余地。

  • 标签: 运输毒品 主观明知 推定
  • 简介:一、引言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在我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一直处于主流地位。[1]根据传统的四要件说,'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2]所谓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或过失)。其中,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或动机。不同国家的刑法学者对犯罪主观方面有不同的称谓,

  • 标签: 主观要件 克服犯罪 困难特殊
  • 简介:旧派、新派乃至于融合二者的人格刑法学派,对于如何贯通犯罪与刑罚内在联系的解析均存在问题.以对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的蔑视与对抗态度作为自身内核的主观恶性,可以合理贯通犯罪与刑罚的内在联系.这个主观恶性仍然遵循通过外在行为考察内在意志的一般方法,犯罪行为成为其进入刑法学场域的绝对牵引力,能够体现犯罪主观恶性的轻重程度的罪前与罪后因素,亦依附于主观恶性进入刑法学的考察范围.

  • 标签: 主观恶性 社会化的维持及其良性发展 刑事责任 贯通犯罪
  • 简介:在“传统社会”和“网络社会”并存的“双层社会”背景下,侵犯著作权罪之主观要件“以营利为目的”的适用存在诸多不合理性,有必要对《刑法》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进行完善。基于我国当下时代环境,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该罪的加重量刑情节,更有利于遏制著作权侵犯行为,发挥刑法对著作权的最大保护作用。

  • 标签: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 存废问题 传统社会 网络社会
  • 简介:临海市公安局关工委金荣秀,金昌龄来稿认为:青少年走向犯罪,外因只是条件,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青少年走向犯罪主观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以自我为中心”价值观念的滋长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据他们调查,50%以上的犯罪青少年都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犯罪原因 素质教育 辨别能力 价值观 法律知识
  • 简介:<正>目次一、伦理学:自由意志论二、心理学:心理责任论三、评价论:规范责任论四、预防论:功能责任论五、位次论:罪责主导论"责任形成了刑法的基础。处罚的基础是对于刑法规范的有意违反。刑法规范容许并且同时限制国家对于个人的干预。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缺乏责任的刑法压制,是违反法治国的,而且有损个人的人性尊严及其行动自由。"③由德国学者Hans-LudwigSchreiber关于责任与处罚之关系的论述足见责任主义在刑法、宪法及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然而,责任理论的发展并不顺利,它经历了数千年来以损害人的自由、尊严和生命为代价的凄风苦雨的演进历程,自公元前5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为止的2300多年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规范责任论 心理责任论 刑法规范 法治国 行为概念
  • 简介:<正>译者按:本文"DersubjektiveTatbestandimVerbrechensaufbau.ZugleicheineKritikderLehrevonderobjektivenZurechnung"是作者为祝贺"受高度评价的波恩同事雅各布斯(Jakobs)教授2007年7月26日七十寿辰"而作,选自《戈尔特达默刑法档案》

  • 标签: 违反义务 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 霍尼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 简介:摘要:为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的高发和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稳定,《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准确理解本罪的主观“明知”构成要件是正确适用本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明知”的理解争议纷纭,适用本罪时为达到立法原意有必要对“明知”进行扩大解释,深入分析才能在认定本罪时达到实体与程序相统一。

  • 标签: 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   主观认定  
  • 简介:美国的读者反应批评和德国的接受美学,都侧重于读者对文本意义和审美价值创造的参与作用。两者虽都以读者为取向,但又有所不同。前者大大强化了阅读和释义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在后者止步的地方,朝阅读主观化或自恋化作出了极大的延伸。伊瑟(Iser)不满足于英加登现象学对阅读过程所作的一般分析,而研究对具体作品的阅读过程。他提出了两个至为重要的问题:1.文本和个人文本阅读程关系的性质;2.阅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并试图作出回答。但是,苏珊·沙里曼(Suleiman)认为,他的回答仍然闪烁其词,模棱两可。因为伊瑟虽然突出了文本实现中读者的首要创造作用,指出了文本实现的高度“自由”同但仍然承认文本对读者的制约。此外,伊瑟所指的读者仍然是一个超历史的一般

  • 标签: 文本意义 英加登 审美价值 自恋 阅读过程 阅读主体
  • 简介: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作为一个程序法与实体法交错的问题,长久以来被学界所忽视。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虽然很多可以借助推理、推论来完成,但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控方却很难完成,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推定。推定通过直接认定事实,可以节省证明的成本,并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刑事实体法上对于犯罪主观要件的规定,应当考虑到证明的难度设立一些必要的推定,同时规定一些要求被告人承担部分证明责任的情形,以利于程序法上公平而合理地完成证明任务。

  • 标签: 犯罪主观要件 证明 推理 推论 推定 证明责任
  • 简介:本文从一个奸淫幼女司法解释的颁布所引发的激烈论争切入,提出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证明所面临的困境,进而对由此引发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否坚守的质疑进行探讨,尝试在不触动该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推定制度解决主观要件证明的难题,并进一步对这一设想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探讨,最终引申到对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反思。

  • 标签: 犯罪构成 主观要件 证明 推定
  • 简介:生活的本质不是旅行,但我们常常在路上。将所有的病症解说为内分泌的缺失,大抵不差。当岁月不在宁静的惯力中滑行,而流于奔波的羁旅,流于忙碌的职业和争吵,也就近似于悲剧了。但悲剧感的发生是一个古典性的命题,作为常人,我们只要不在经济和时间方面犯愁,就谢天谢地了。至于精神上的欲求,在某些时分可以被忽略至无。我试图以此来找到生存的价值,结果只是徒劳。

  • 标签: 悲剧感 内分泌 古典性 羁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