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法医临床鉴定中迷路震荡的相关问题。方法对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诊断为迷路震荡8例伤者的法医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在8例迷路震荡患者中,头部均遭受过各种创伤,并且在愈后初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通过听力学检查手段,确认患者均有听力损失,通过ABR和/或40HzAERP检测,以高频听力损失为常见;通过头部CT扫描未见明显异常;鉴定时间为伤后2-9个月,其中重伤患者3例,轻伤患者5例。结论头部外伤后短时间内出现耳鸣、听力下降,可伴前庭症状,常规耳科检查和头颅及颖骨CT扫描无异常,以及各种听力学检查提示感音神经性聋或混合性聋,可诊断迷路震荡,损伤程度鉴定至少在伤后2-3个月进行。
简介:摘要研究背景对94例耳外伤伤者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并分析成因。病例报告此次所选取的94例耳外伤伤者,其中包括60例男性,34例女性;耳别54例单纯左耳损伤,30例单纯右耳损伤,14例双耳同时损伤;伤者的平均年龄为38.7(±8.7)岁。上述伤者有三十五例耳廓损伤;上述伤者有三十四例为外伤性鼓膜穿孔;上述伤者有十例为感音性耳聋;上述伤者有八例为神经性耳聋;上述伤者有一例为左耳混合性耳聋,并发生耳膜穿孔;上述伤者二例为功能性耳聋;四例伤者为伪聋。上述伤者的损伤程度,除了两例伪聋不进行鉴定以及一例由于不能证明右耳陈旧性穿孔是不是和案件有联系而不能鉴定外,剩余伤者鉴定结果如下所述四十例为7~10级伤,一例为3级伤,五十例为4~6级伤。讨论一般来说听力障碍基本都是因耳部受到外力撞击所造成。除耳廓损伤外,听觉功能的评定是判断耳损伤等级的金标准。在检查是否耳聋时要先经过主观的测听,根据实际情况择取有效的客观测听法予以判断,可先通过耳语、捻发音以及秒表等方法予以测检,再实施电反应测听以及声阻抗电测听,声阻抗电测听在评定伪聋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若伤者的伤口为新伤,就容易给出相应结论,反之一定要查证案发时的听力证据,证据包括伤者的病历卡、体检单以及人证进行反复的比对。
简介:摘要通过提高临床医学检验质量控制(简称“质控”。),可提高对患者病情诊断的准确性。从理论上来讲,医学检验质控有两个外延一是室间质量控制和室内质量控制,二是检验精密度和准确度。通过提高检验结果准确度,能够减少患者的误诊率,因此,提高检验质量和精确度,是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的关键。我国大中型医院的实验室,在质控方面,正朝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建立了明确而有序的初期质控、中期质控、晚期质控等质控措施。其中包括加强与临床医护人员合作关系,规范化检验申请单、患者准备、标本的采集与标本运送等操作程序以及各种影响标本采集、运送的因素和解决方法;定期检修仪器,严格试剂来源,提高检验人员的工作态度;加强检验后的审核及规范性报告等。经过广大医学检验工作者和管理者,以及医护人员的努力,临床医学检验质控已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也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