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
简介:摘要:人民是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决定力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人民主体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力量,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最终取得了革命胜利的果实。而在新时代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对于丰富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中国思路和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对于保障法的主体性、法的目的性和法的有效性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在法治建设事业的推进中,制定出符合人民意志的良法,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吸纳人民参与具体的法律实践,是体现法治人民性的本质要求;将法治的功能与效果置于人民群众的评价之下,是寻求法律为人民支持的社会保障。当然,在强调人民主体地位的同时,必须注意将尊重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与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相结合;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法治事业,必须实际考量普通民众的法律能力;要引导人民群体跳出自我利益的窠臼,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