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在司法鉴定中,法医毒理学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的毒物(毒品)、毒品及其代谢产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对毒物的毒性、中毒机理和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和尸检所见,对中毒(毒品)作出综合鉴定。主要包括挥发性毒物鉴定、农药鉴定、除草剂鉴定、杀鼠剂鉴定、合成药物毒物鉴定、天然药物毒物鉴定、毒品鉴定。本文旨在探讨法医鉴定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概念、类型及其在犯罪案件中的作用。气体毒物是指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有毒物质,而挥发性毒物指的是有刺激性的有毒物质。在犯罪案件中,不同的类型的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都可能被用来杀伤或其他诸如入室盗窃、金融欺诈等犯罪行为。因此,为了及时发现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存在,法医鉴定技术是必要的。本文从微量分析、血液分析、感官测定、物理检测和还原检测五个方面,简要说明了法医鉴定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方法。
简介:摘要:运用质量控制的理念、原则和方法保障毒物鉴定结果或结论的科学性、可靠性已成为业内的共识。21 世纪以来,国内大部分法医毒物学实验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或资质认定,按照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和CNAS-CL08-A007《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毒物分析和毒品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影响鉴定结果质量的关键环节和要素如人、机、料、法、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文件阐述了毒物学实验室规范及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方法和标准操作手册、检材的采集及保护链、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结果报告等要素和过程。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法医毒物检验在法医病理死因鉴定中的重要意义。方法:收集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约224例非正常死亡案件,其中116例在进行法医毒物检验后作出死因鉴定。对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重点考察法医毒物检验在死因鉴定中的应用及其结果。结果:在116例经过法医毒物检验的案件中,明确由中毒致死的有19例,包括乙醇中毒、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甲醇中毒、乙醚联合乙醇中毒以及乌头碱中毒等不同类型。另外,有14例显示中毒参与死因,多数为乙醇中毒后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发作导致死亡。通过法医毒物检验,这些案例的死因得到了准确鉴定。结论:通过毒物检验,可以更准确地鉴定死因,为司法公正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