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植入式广告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近年得以快速发展。植入式广告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广告,这使得植入式广告的隐蔽性和广告规制所要求的广告可识别性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不将植入式广告纳入到广告规制法律体系中,会对消费者权益、媒体以及现行广告规制体系等都构成极大的损害。但是,过于严厉的规制方式则会扼杀植入式广告的价值。因此,对于植入式广告的规制需要针对其隐蔽性特点而在规制方式上有所变化:一方面,根据植入式广告可能的危害程度进行区分,以类型化的方式予以规制;另一方面,通过对广告披露的方式、程度进行相应的规定,健全广告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抑制植入式广告的负面效果。
简介:摘要植入式广告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联系,是广告在更加丰富的多媒体时代所进行的自我选择,它将与传统广告一起,为广告业的发展迎来又一个春天。植入式广告的传播范围很广,影视、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综艺节目等都是其传播的优质途径。植入式广告有普通广告无法比拟的强大优势,也存在着弱点与不足。
简介:目的观察植入式BAHA(Bone—anchoredhearingaids,骨锚式助听器)在双侧先天性中外耳畸形患者的听力改善效果,探索BAHA规范植入技术。方法在一侧耳后区颞骨上植入BAHA钛质植入体,成人一期完成,小儿分二期完成。比较3例双侧先天性中外耳畸形患者,佩戴植入式BAHA前后的听力情况,包括13常交流、纯音(声场)测听或条件反射测听。结果3例患者均手术顺利,术后恢复好。植入式BAHA佩戴后,患者及/或家属反映13常交流明显改善,纯音(声场)测听或条件反射测听0.25k~4k平均气导阈改善39.1dB。结论植入式BAHA对双侧先天性中外耳畸形患者是一种有效的听力解决方案,规范的植入技术是手术成功、减少并发症的保证。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完全植入式静脉输液港3种植入途径临床效果。方法:研究期(2021年1月-2021年12月)内,入组观察对象75例,均为完全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患者,按照植入途径的不同,患者被分为经颈内静脉穿刺(A组,n=25),经锁骨下静脉穿刺(B组,n=25),经头静脉切开植入(C组,n=25),对不同植入途径的临床效果差异展开分析。结果:完全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植入阶段相关不良反应,不同植入途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完全植入式静脉输液港中,经颈内静脉穿刺,经锁骨下静脉穿刺,经头静脉切开植入均安全、有效,建议临床掌握多种植入途径,以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