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至民国的306年是陕西自然灾害频发的一个时期,其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是旱灾和水灾,总计旱灾发生年193年,水灾发生年242年。根据资料分析,平均1.55年有一个旱灾年,1.26年有一个水灾年,频繁性是水旱灾害发生的一个显著特点;水旱灾害的发生还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增长趋势,其高发期也与“明清小冰期”的气候冷暖波动或冷暖交替时期基本对应;从灾害影响的范围来看,旱灾具有广泛性的特点,较大面积以上的旱灾年可占旱灾年总数的51.3%,水灾则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较大面积以上的水灾年仅占水灾年总数的29.34%;就水旱灾害发生的地区而言,旱灾主要集中于关中和陕北,水灾则主要集中于关中和陕南,地域性是水旱灾害的一个共同特点;水旱灾害的发生都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关中和陕北地区的旱灾主要集中于夏、秋二季,陕南的旱灾则主要集中于夏、春两季;陕西各地的水灾则以秋季为最多,夏季次之;水旱灾害在年际发生特点上具有各自的周期,陕北旱灾变化的周期是40、80年,关中是80年,陕南是20、50年,陕北水灾变化表现出35、90年的变化周期,关中和陕南为30、80年的变化周期。
简介:本文旨在分析明清至民国时期华北集市的集期,认为定期性是华北地区集市交易的一个显著特色,并得出以下结论:1、临近集市的集期安排方便了人们的交易;2、华北地区内各省区之间集期有显著的差异,导致这一差异有着内在的社会经济原因;3、各地集期的平均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定的变化,但并没有改变各地区的特色,更谈不上突破定期性的限制;4、庙会有着不同于定期性集市的集期安排,使庙会与定期性集市形成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集市网络整体.由于集期安排的这些特点,自明清至民国时期,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在华北地区表现得越来越完备的基层的商业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