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工程:九十年代的。新学科金融工程一词早在本世纪五十年代就曾出现在文献中,但金融工程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直到九十年代才得以确立并获得迅猛发展。确立的重要标志是1991年“国际金融工程学会”的成立,该学会的宗旨是“界定和培育金融工程这一新兴专业”。金融工程已成为一门在理论界与实业界都具有广泛影响的新兴交叉学科。金融工程作为一问工程学科,其研究范围大致包括如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第二层次是风险管理技术,即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与手段以达到预期的收益——风险目标;第三层次是整体金融架构的创造,例如设计企业的兼并与收购方案,资产证券化,设立货币市场基金、建立回购即反向回
简介:能源革命揭示了德国能源政策及能源法的根本性变革。作为欧洲经济与政治中心,德国将成为未来"绿色经济"发展的试验田,且"绿色增长"的成功与否将取决于其国内能源的储量及使用方式。一方面,可再生能源需要被大力的推广应用;而另一方面则涉及传统能源的高效利用。与此同时,强调能源效率的能源革命也给相关法律带来了挑战。不同领域的多种规范有必要统一到一部可以普遍适用的,内容连贯,结构完善的法律中。这一问题的高度复杂性及加速发展会带来欧盟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均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即能源效率法——一个全新法学学科的形成。本文从能源效率法的概念谈起,延伸到法学学科发展的相关标准及能源效率法的基本结构,最后探讨能源效率法若要成为一部完善的法律仍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