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拥有大量资源的金融机构是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通过关联贷款、信号传递等直接与间接途径缓解融资约束,降低企业现金储备。因此,很多企业逐渐开始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本文采用配对样本的方法,对2007年到2011年615家持有非上市金融机构股权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的研究发现:持股金融机构的确能够为企业带来好处,可以通过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间接降低对于现金储备的需求,但持股金融机构也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现金储备需求。而且,持股金融机构更加有利于融资约束较高的企业降低现金储备。而以上影响主要是持股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产生的,持股银行并没有显著影响企业融资约束和现金持有水平。另外,持股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约束以及现金储备的影响对非国有企业更加明显。
简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人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主席刘明康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简介:摘要:金融信息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实践中金融机构利用优势地位,掌握着种类丰富、数量庞大的金融信息,大数据时代,这类信息面临着被非法收集、储存、利用和过度挖掘等风险。金融信息价值巨大,直接关乎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金融信息安全面临严峻形势,不容小觑。根据合同义务理论和金融机构在交易中所处的特殊地位,金融机构应当对金融信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文除结语之外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介绍一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和金融机构的信息保护义务;第二部分论述一下金融机构违反信息保护义务的责任承担;第三部分则是讨论一些具体的金融信息保护路径。
简介:我国的主要金融机构一、银行系统。1.中国人民银行;2.中国工商行;3.中国农业银行:4.中国银行;5.中国人民建设银行;6.中国投资银行;7.交通银行;8.中信实业银行;9.招商银行;10住房储蓄银行。二、非银行金融机构。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中...
简介:Shibor自2007年初正式发布以来,在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的大力推进下,其在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地位已经逐渐被市场所认可,在金融市场的产品定价中也得到了日益广泛的运用。Shibor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对Shibor重要意义的认识,也需要不断完善Shibor报价的形成机制,各方参与主体部应在Shibor建设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
简介:2000年9月30日,原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县街储蓄所主任左静到其姨娘韩志全家揽存(此前左静曾与韩志全有过揽存行为),称到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高,且不交利息税,骗得韩志全信任,韩志全遂从乐山邮政演武街储蓄所和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取出10万元在家里交给左静,左静用同年9月29日事先办好的以王明英名字填写的一张定期存款开户单,套出了(98)川字第2279972号空白定期存单,并手书填写上“存入日期2000年9月30日,户名韩志全,存款金额10万元,年息3.5%”等内容,并偷盖了储蓄员罗娟、董云嘉的私章后交给韩志全。左静收款后并没有入银行帐,而是用于自己炒股,银行帐上只有以王明英名义存入的100元。2001年4月29日韩志全持存单到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提前支取不能而发生纠纷。左静现已因此行为被判入狱,罪名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