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历史学科越来越重要,然而在高考历史复习中往往存在内容庞杂、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此师生需要采用合适的复习方法和策略。本文基于范例和案例教学的有效结合和运用,尝试打破传统和局限,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从而提高高考复习效率以及学生综合能力。
简介:企业社会责任演进是剖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本质的关键问题,从演进过程中能够探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规律和关键影响因素。本文采用案例与评价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引入Basu和Palazzo的研究框架,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演进综合评价模型,包含“认知、释义和意动”三个准则层和“身份导向、合法性、辩护、透明度、规范化、CSR报告鉴定等级、姿态、一致性和承诺”九项评价指标。采用G1+模糊综合评价法量化了中国石油(2006—2015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演进过程,着重从组织层面探究其演进规律及动因,研究发现推动中国石油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主要是政治因素,进一步强调了制度因素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有效外部力量。同时指出制度因素(外部)与企业的组织意义建构过程(内部)之间的交互作用引导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演进历程。
简介: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与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与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驱使下渐生平等的要求,并在平等诉求下形成法律;而在家庭关系中因为亲情而使平等与公正成为多余。由于女性并未参与公共关系中的法律建设,致使性别平等既不能在公共领域中得以表达,也不能在家庭关系中得以体现。最终,法律认同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并在这一基础上建构起了性别等级的社会模式。而代表男权文化的法律理论也极尽“科学”之能,不断地掩盖和强化性别社会化的实质,尤以社会契约论为最。社会契约论以法律为公民同意之结果而使法律披上了公正的面纱,却因为无视女性没有成为契约主体的事实而沦为掩盖社会性别的帮凶。即便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也因为无法排除性别的先天知晓而成为法律平等与公正的神话。虽然,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然法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但在制造并掩盖社会性别上也成了同盟军。法律与法律理论的紧密联系与有机配合终于迫使社会性别及其等级模式在法律中立的旗帜下不断地得以演绎、建构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