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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科学课中,观察实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证据,通过证据证实或证伪学生用来回答科学问题的假说(解释),从而最终形成科学概念。在观察实验的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量是很大的,作为科学教师如何引导学生在这众多的信息中剔除对假说没有任何证明作用的信息,逐步提炼出能够证明(证实或证伪)假说的证据呢?

  • 标签: 证据 提炼 效力 观察实验 引导学生 信息量
  • 简介:通过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主客观方面、内容与方式之分析,厘清告知不实与合同效力的确切关系,并认为应适当延长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认定保险单签发与交付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仅为提倡性行为而对保险合同效力无影响;对实践中保险费争议案件,建议应当针对不同性质之保险合同作不同处理。

  •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单 保险费 如实告知
  • 简介: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源于其合宪性、合法性及和合理性。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裁量基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具有内部拘束力,而这种内部的拘束力又通过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对相对人产生事实上的外部效果。对于依据裁量基准为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也应予以不同程度的审查或尊重。行政裁量基准效力位阶与法源地位如何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要问题。

  • 标签: 行政裁量基准 内部效力 外部效力 法源地位
  • 简介:《劳动合同法》第22条忽略了服务期约定的效力问题,而运用违约金条款维护服务期制度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对服务期条款的效力判断应立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衡量,通过对服务期约定的前提、内容等综合考察得出结论。服务期的约定不能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由,如劳动者违约,承担的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 标签: 服务期条款 违约金条款 预期利益
  • 简介:债权让与制度已为各国或地区法律广泛承认,但是债权毕竟不同于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其首先为当事人双方所创造,其次债权的让与亦可能涉及债权内容的改变。故怎样平衡原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自由与债权自由转让之间的关系,成为债权让与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当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时,债权的自由流转是否应受限制这一问题,各国立法或学说,甚至《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的规定都不相同,主要可以概括为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约定无效和约定对抗等模式。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应关注债权之自由流通和债务人利益,相对效力更好地兼顾了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更为可取。

  • 标签: 禁止债权让与特约 相对效力 约定无效主义 约定对抗主义
  • 简介:现有的法律规范对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不统一、不明确,使公安机关在行政调解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首先应当使公安行政调解协议效力的规定统一起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采用治安调解的“或裁或调”模式,而不宜采用“既裁又调”模式;其次对公安行政调解协议具有的效力应当明确规定,鉴于公安行政调解的“或裁或调”模式,比照司法调解协议的效力,考虑到行政效率,公安行政调解协议应当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最后为了对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救济,防止公安机关在调解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建议赋予公安行政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反悔权,由法院确认公安调解协议的无效。

  • 标签: 公安行政调解协议 统一效力 强制执行力
  • 简介:现行《物权法》第106条和《合同法》第51条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存在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前后立法衔接的矛盾,并在理论上避免逻辑断裂,就必须将无权处分合同认定为有效。应该在肯定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基础之上,分析立法缺陷,对合同效力重新认定,促使两法衡接。

  • 标签: 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 物权变动
  • 简介: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实践中,登记离婚前以及判决离婚后离婚协议的效力争议最多。文章认为,登记离婚前协议未生效,判决离婚之后协议是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登记离婚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但是没能解决判决离婚后法律效力问题。建议仿照2011年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模式,建立离婚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程序,促进利于纠纷的解决。

  • 标签: 离婚协议 登记离婚 判决离婚 效力 司法确认
  • 简介:骗奸案中的错误同意可以归为三类:基于性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性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基于伴随情节的认识错误而同意。关于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问题,英美法系采用区分“事实错误”与“原因错误”的方式处理.大陆法系则基本依据“法益关系的错误说”来对待。这两种理论都存在某些不足,处理骗奸案中错误同意的效力问题,我国应借鉴兼顾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体现行为自由说”。

  • 标签: 错误同意 法益关系错误 伴随情节错误 体现行为自由说
  • 简介:狭义上的"一人竞拍"是指在一个拍卖标的的拍卖中,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过程,对于其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疑义。"一人竞拍"符合拍卖"公开竞价"的本义和拍卖活动的价高者得规则。对"一人竞拍"法律效力的考察,除符合成立和生效要件外,还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 标签: 一人竞拍 拍卖 公开竞价
  • 简介:抵押作为债权担保中最为重要的担保方式,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效力的构成以及效力所及之处均体现着抵押担保存在的价值和功能。其中,关于抵押权的追及效力问题,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其倾向性均有所不同,亦均有商榷之余地。

  • 标签: 抵押权 追及效力 担保 转让
  • 简介:在实际的教学管理活动中,高校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有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的表现,使得法律效力弱化。高校依法享有制定内部规则的权利和权力,但高校在制定内部规章时应遵守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及最小比例原则。此外,国家还应当健全学生司法救济制度,将申诉和诉讼制度连接起来,保持救济渠道畅通,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学生的权利,使内部规则发挥应有的效力

  • 标签: 内部规则 法律效力 特别权利关系 法律救济
  • 简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从本质看,其应当为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充分而有效的救济,救济的范围不仅涵盖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还应当包括部分私人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或限制。引人关注的是一方行使其宪法基本权利却同时损害或限制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的问题,一旦我们支持了后者的权利,又会对前者的权利构成损害或限制。如何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解决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冲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将是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范畴。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冲突 私法
  • 简介:无效婚姻制度是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设的一项制度,从而填补了我国立法的一个空白,是对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发曼,粤是妻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目前来看,无效婚姻制度还存在着若干的问题值得思考。

  • 标签: 无效婚姻 法律效力 问题
  • 简介:戴岳在《教育科学研究》2011年第10期撰文指出,道德需要自我的把握,一切道德信息以自我为中介,才能有效地整合到个体德性中去。然而,自我这一最基本的元素在道德教育中却常常被遗忘,疏离自我是当前学校德育问题的实质。

  • 标签: 德育 学校 道德教育 效力 科学研究
  • 简介:阿列克西的宪法权利理论是有关公民宪法权利规范司法适用的理论,是有关公民之间宪法权利冲突与权衡的理论,因此该理论必然是有关宪法权利规范在公民之间进行司法适用的水平效力理论。因此,为使该理论能够成立,阿列克西一定要对其宪法权利规范水平效力的途径、内容、程度与合理性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建构。他的宪法权利规范水平效力建构的"三层次"说,是在德国的司法实践和学界的"客观价值辐射理论"和"三种模式"建构基础上所进行的整合与重构,具有很大的独特性、涵盖性与合理性。

  • 标签: 阿列克西 水平效力 第三人效力 客观价值 客观原则
  • 简介:我国《继承法》对普通遗嘱的形式和效力规则作出了规定,但现有某些规定存在一些明显不足。我们应当从我国新时期调整继承关系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重新划分并拓展遗嘱形式、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标准和程序、取消公证遗嘱最高效力的规定、对录音录像遗嘱的制作和使用加以严格限制、完善见证人资格制度等多方面对我国《继承法》进行全面的修订和补充。

  • 标签: 普通遗嘱 形式 效力 规则 立法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效力 合同 拘束力
  • 简介:《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中“未生效合同”这一新名词的出现,在合同法学界重新掀起了一轮关于合同效力的讨论热潮。众多学者在分析合同生命历程中所谓“成立后生效前”的阶段之余,还将对此阶段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某种要件列为关注对象,并争相对此阶段与要件的性质予以界定。面对诸多学说削弱意思自治精神、割裂合同效力体系的扭曲倾向,应该重新树立并坚持合同在合法合意的基础上成立即为有效的观点。在此论点基础之上,厘定特别要件的类型与范围,借鉴英美契约法中强制执行效力理论,重新将特别要件成就前合同的效力状态诠释为仅欠缺强制执行力。

  • 标签: 特别要件 合同效力 意思自治 强制执行效力 英美契约法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公法领域刑事契约 私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