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远古神话中的崇高美形象的演变,反映了华夏先民的崇高审美心理的发展。这种心理最早来自对高山的巍峨与永恒的赞叹,于是有昆仑山与朴父夫妇的具“时间”与“空间”之崇高的形象;继之,华夏先民认识到人的力量,于是创选出龙伯国人、任公子的具“空间”与“力”之崇高的形象;继之,华夏先民又进一步意识到力之使用须有益于人类的生存,于是又创造出盘古、女娲等新的具“空间”、“力”与“精神”之崇高的形象;其后,华夏先民的崇高审美心理又再次发生质的飞跃,即开始意识到人的本质特征,于是又创造出消退“时间”、“空间”崇高,而以“力”与“精神”崇高为主的羿和禹的形象,以及最为高级的“悲剧性崇高”,如鲧、刑天的形象。至此,华夏先民的崇高审美心理已发展到最高水平。
简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把崇高和美并置于审美判断之下,但在具体论述中,崇高事实上却被排除在了美之外。这种矛盾引发了长期、广泛的争议。在笔者看来,很多争议是由研究者的视角造成的,即先在地认为崇高是美的形式,而忽略了崇高同丑的密切关系,忽略了康德的崇高学说把丑纳入审美领域。从审丑视角深入分析康德的崇高理论将会发现:首先,崇高不是美,其对象是无形式;其次,崇高的情感同丑的情感一样都是否定性的,所包含的愉快也是只有通过某种不愉快才是可能的;第三,崇高判断包含了由否定到肯定的心理过程,同审丑判断也是一致的。康德的崇高与其说是审美范畴,不如说是审丑范畴。作为审丑范畴的崇高并不存在所谓的“内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