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信息,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制度。“重大事项”一般包括: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因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公司有新、改、扩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等重大投资行为的;由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的;公司由于环境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
简介:摘要:2019年7月22日首批二十五家公司股票正式在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全新板块。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它可以很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国资本市场开启新的一扇大门。然而注册制的实行势必会给资本市场带来不稳定的投资风险,因此提出了科创板要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指导思想。本文结合目前现有资料,以科创板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为研究对象,对需要完善改进的方面提出对策。
简介:摘要:2020年新《证券法》的实施,我国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朝前迈进一大步。此次修订证券法,旨在督促上市公司等主体强化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意识、维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向好的方向发展。虽然2019年的中美贸易摩擦和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但中国资本市场的承受力较强,这与新证券法的出台和前期制度建设是分不开的。新证券法的实施,充实、完善了追究信息披露违法责任的立法基础,也提出了如何精细执法、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等诸多新课题。但也必须看到,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离“完美”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信息披露的核心问题包括:披露内容偏重财务数据而忽略公众对安全的追求,披露方式大多是事后被动披露却忽略日常经营中重要数据的主动披露,披露的监管主体以证监会系统独立监管为主,忽略不同部门间的交叉核对导致披露效率偏低。文章认为,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另一方面要通过改造信息公示制度来实现上市公司信息的延续性,从而构建起完整的企业信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