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旷日持久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已充分证明,一个国家开放金融市场必须与其对于金融、货币稳定的控制能力相适应,否则将可能使本国的经济安全失去保证。其中货币的稳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核心环节,一个国家的货币是否稳定是直接考验该国货币政策是否成功有效的试金石,而货币政策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国家经济的安危,也直接涉及人民的切身利益。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以金融调控为中心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提升货币政策的地位,把货币政策作为首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确立货币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法律体系
简介:1、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关于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它是根据统治阶级利益处理财政分配关系的准绳。财政是国家参与的社会产品的分配,表现为财政收支活动。收入的来源和多少,支出的用途和大小,都会牵动各方面的利益,造成分配关系的变化。因此,财政工作的政策性很强。这种政策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着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