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狷者和狂者一样追求文学风格与人格的统一。姜夔是一个典型的狷者,几乎具备了狷者各方面的特点。他洁身自好、恬淡寡欲,孤僻阴郁,又洒脱不羁,其词也相应地呈现出清空的特点:"清"表现为意象洁净、素淡、清冷;"空"则更表现为意象疏朗,描写空灵蕴藉,不留滞于物,其词可以说达到了清空的极致。他锐感深情,于旧日情人,于个人身世、于国家时世始终不能忘怀,情怀怨抑;表达现实感受,往往流露出无限低回骚怨的情绪;而离别和漂泊的骚怨情绪时而从心底喷涌而出,其怨情相当强烈,是一种不同于辛弃疾等狂者的清怨。姜夔多才多艺,耽于书卷翰墨,志趣高雅,他不写应景应酬、歌功颂德之类的泛泛之作,既不追求奇险,也不流于率易,很少用僻典,能熟事虚用,表情没有半点粗气,曲折深远,引人遐思。此雅是一种狷士应有的清雅,堪称雅的极致。姜夔词风亦以清刚为人所称,此种风格固然与他对江西诗派的接受有关,但也可说是其狷士气骨的体现。
简介:王国维先生将甲骨文中某一类符号认定为"夔"即"嚳"字,并认为"夋"(即俊)字是"夔"字讹误的结果。同时,他又接受春秋以后众多注家观点,将"嚳"与古代某些文献中的告、俈、诰字认定为同一个字,这一认定具有较高权威性。文章从字构形与字义角度,论析甲骨文中被王国维认定为"夔"(即"嚳")的字符从构形角度看,其本字应该认定为"夋"(即俊,帝俊),"夔"字义项与"夋"多有类同,应该是"夋"字构形在后世繁复化的产物。同时,在甲骨文中,"告"字的字义与"嚳"无关,由"告"字衍生的告、俈、诰等字本义都和"嚳"没有关系。后世文献中作为商人高祖的"嚳"在商代并不存在,商人甲骨文的高祖是"夋"(即俊),后演化为夔,嚳是周初出现的称谓,是周人为了在意识形态的神话层面颠覆商人神话中商周地位等级而从"夔"字衍生的一个神帝。而舜则是周人去神话化、神话历史化过程中,由商人神话至上祖神帝俊转化为历史传说人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