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财政体制必须相应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运行。为配合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这里谈谈与分税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一、分税制是建立新财政体制的正确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财政体制基本是“统收统支”的格局。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调整,打破了财权过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力,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对前些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这种财政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国家财
简介:200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规范县乡财政体制的两种模式。即对于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自有财力相对宽裕的乡镇实行“相对规范的分税制”体制模式。对多数非农产业聚集度低的乡镇实行“统收统支加激励”的体制模式。目前85个县(市)开展了“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和“统收统支加激励”两种体制模式的试点工作。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不但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而且使乡镇公用经费标准和支出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还增强了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但改革试点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简介:【摘要】乡镇财政作为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中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乡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还存在与政府权责不相适应的情况,制约了乡镇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应从推动事权财权统一、加强乡镇预算管理、改善乡镇财政服务保障、防范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四个方面着手,不断调整优化乡镇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运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