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地方为视角审视和思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对应地方法治理论,分析地方党内法规建设与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的关系。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部署和逻辑架构看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实质即站在中央的高度来规划和引导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推进和发展,将依规治党基本精神运用于地方党建。地方党委应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的职责权限,承担中央授予的法规制度建设职责,从加强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推进和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地方作用以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简介:党内法规的体系化,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既要在部门种类的设置上回应党的"五大建设"的现实需要,形成"1+4"的基本构成,也要在效力位阶的安排上建立"三层结构"和"七位制度",彰显内容统筹的整体性和形式结构的层次性。欲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理念、制度、技术三个层面上同时着力,围绕法治化、系统化、精细化三项要求总体落实。一是在理念上应着眼于法治化要求,从明确立规原则、优化立规技术、改进立规机制等方面稳步展开;二是在制度上应着眼于系统化要求,从健全基础主干性法规、完善配套性法规、加强立废改释工作等方面统筹推进;三是在技术上应着眼于精细化要求,从强化程序保障、注重权利保护、明确违规责任等方面综合施策。
简介: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中心的党内法规体系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法理遵循,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共同构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理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国家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把加快形成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简介:摘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性教育的起步阶段,也是幼儿接受正规系统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前教育指的是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对于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学前教育的立法更是近年来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同地域对于学前教育的法规建设情况不同。本文主要对我国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对策。
简介:党的十九大明确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核心内容,并强调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全面性与完备性,使得建设科学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关键任务.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党内法规评估机制有着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增强管党治党实效性、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优化更新的重要意义,成为促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科学完善的重要抓手.在党内治理法治化背景下,应建立以立规前评估为先导、以立规中评估为着力点、以实施后评估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党内法规评估体系.通过对党内法规从制定到实施的全程把控,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完善、体系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简介: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展示了一幅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的理论图景,对于创新认识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功能高度分化致使社会子系统“运作自成一体”“运作上的封闭”体现了系统的自主性,而系统的不自足性又刺激了“认知上的开放”,系统间由此出现了互相激扰和信息过渡的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一方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规范,属于政治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党政联合发文等规范形式使其进入到法律系统之中,由此既激扰法律系统同时又接受来自法律系统的知识反馈,实现政治系统的“运作封闭”与“认知开放成为政治与法律的结构耦合机制(耦合结构),解决了执政行为的“悖论”与“套套逻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政治与法律“去界分化”的危险和法律系统向“开放系统”回归的隐忧.基于此,应当从社会系统论的认识出发,通过“党内法治”调适政治系统的“运作自成一体”,发挥宪法的结构耦合功能抵御“去界分化”趋势,并以“系统/环境”的分析路径明确“国法一党规”关系,实现党规国法的互进共生、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