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本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空前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成了战后中国国民党政府一项重要外交活动.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前后经历了十余年,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索赔阶段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的准备工作早在抗日战争期间就开始了.为了清算日军侵华战争罪行,以待战后向日本索赔,1939年7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制定了《抗战损失调查办法》及《调查须知》,并通令各机关及地方各级政府着手调查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的损害.1943年开罗会议后,对日作战各盟国都将战后对日索赔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民党政府成立了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加紧系统调查工作.1944年3月19日,参事室外交组代表黄正铭等人参照苏联对德索赔办法,草拟了《战后对日媾和条件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