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对“多规合一”视角下的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有利于促进其在国土空间规划实践总的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对“多规合一”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多规合一” ; 国土空间规划 ; 体系构建 ; 策略 新时期国土规划的推进,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明确方向,正确认识问题,才能保证国土规划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才能符合时代发展特征,并成为国家法制保障的政策性文件,发挥其应有功能。 1 、“多规合一 " 的意义及必要 一是适应新常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发展的要求。新常态下,发展观发生了重大转变。转变发展方式,以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走集约节约、创新高效发展道路成为迫切任务。既往规划乱象折射的胡发展、硬发展,盲目发展及无序发展等必须彻底革除,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体制改革是适应、影响和推动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 二是解决规划诸多弊病、矛盾、不畅问题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国横向、纵向、综合、专项等规划琳琅满目,各个管理职能部门各成体系,以规划指导发展本身没有问题,但各种备类规划之间内容冲突、边界重叠或空白、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且规划视同“花瓶”,严重影响规划的有效实施。“多规合一”将从技术上、管理上根本解决这些问题,确保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三是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国土空间具有唯一眭和不可再生性,规划无序带来发展无耄,乱建乱占、乱拆乱挖,各种经济社会要素空间布局不科学不合理,环境破坏,生态受害,造成了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发展负面损失,严重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和秩序。“多规合一”旨在站在空间管控和科学、合理、和谐的角度,确保国土空间可持续利用。 四是深化公共规划管理体制,重构良好规划体系的需要。规划所显现的诸多现实问题,造成的诸多发展问题和国土空间不节约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实现良好的公共管理秩序,尤其自然空间的管控,是公共管理部门的基本和根本职责。深化改革决定中明确要求加强空间管理,“多规合一”是深化公共空间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改革重构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需要。 五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执政、依规办事的要求。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决定,到“四个全面”的论述和要求,有规有矩必须成为常态。规划乱象折射的无序发展,映射的是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缺失,权大于法、利高于规,有法不依有规不执,关键是缺严肃强硬的法治保障。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体制改革是加强规划立法及严肃执法的要求。 2 、“多规合一”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策略 2.1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明确其法律地位 制定从顶层到基层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在宪法中加入“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实施功能区规划”和“调控区域差距”条款,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在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法》作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的基本法,明确其在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中具有最基本、最高等级的法律地位,统领全局。省市等地方层面,要形成上下对应的规划體系和规划法规体系,确保“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林地规划”的法律效力,强调其刚性地位,杜绝突破规划,违法用地。 2.2 梳理并确立顶层规划与详细规划 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融入“多规合一”,需要先梳理并确立顶层规划与详细规划。在现行的体制下,需要采取垂直管理的方式来保证各种政令的通行,在全国的空间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提升顶层规划的指导性作用。如“ 1+X” 空间规划思路,发挥全局的“ 1” 以及各种细化出的顶层规划“ X” ,真正发挥出顶层规划的控制性和指导性作用。此外,“多规合一”空间体系的构成基本上可以由四种发展思路构成,包括城乡发展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并行等,在此基础上展开“多规合一”,借助“一张蓝图”实现国土空间全面规划。 2.3 建立并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基于“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需要从基层试点逐渐向上推进,建立并优化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从明确规划层次、规划从属关系以及规划分级管理等方向出发,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内容和功能定位进行准确并合理的界定。在编制相关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站在“多规合一”的角度,综合考虑到土地利用情况、城市整体规划情况、生态保护情况等方面的问题,对其内容进行全面且适当的修改、优化,使其内容更加完善、详尽,形成更加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如在城市空间规划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展开详细的专项规划,另一方面也要对农业、自然保护、林地等发展控制地区进行良性规划,不仅促进城市空间的合理规划,还促进省域、全国范围内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2.4 加强配套体系的建立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过程中,由于“多规合一”的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体系,以此来辅助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提升规划体系的整体质量。第一,建立法律政策配套体系,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空间规划编制的主体,确定法律审批程序,并对各主体的管理责任和事权进行进一步确定。第二,适当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将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进一步界定,理清各个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及范围,以此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的条理性。如领导班子及小组的工作职责为制定工作的整体计划,指导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的制定,监督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专责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组织日常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大意,负责统筹协调部门审查与对接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工作。 2.5 注重宏观发展和空间协调管控 第一,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结合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注重宏观战略性发展,不仅要发挥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统领性作用,同时也要突出宏观战略规划对土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的同时也能够为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二,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过程中,还要注重空间的协调管控,解决冲突性问题,特别是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公共服务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矛盾、社会和经济发展与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等。 总之,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任重道远,“多规合一”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因此要充分认识“多规合一”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借鉴国内外“多规合一”先进经验,构建合理统一的空间战略规划,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杨晓红 .“ 多规合一”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思路 [J]. 资源信息与工程, 2017 ( 01 ) . [2] 王靖伟,魏巍,辛婧,等 . 论我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与展望 [J]. 智能城市, 2019 ( 19 ) .
简介:摘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是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改革生态文明体制的重要举措,基于“多规合一”理念展开了数十年的探索,在我国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文章通过对“多规合一”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思路的探索,细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并为各省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实践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简介:摘要:在目前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划分为城乡规划、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的空间规划内容,因此具有体系化与复杂性的国土空间规划结构特征。国土空间规划如果无法达到多规合一的协调实施效果,则会导致不同层面上的国土空间规划产生冲突,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对法律模式提出了具有宏大叙事能力、很好实现空间正义等要求,但现有的精简管理法、通则式程序法模式等不合适。形式和内质都满足“多规合一”要求的宏厚规范法模式是国土空间规划法的建构方向,应当在转变国土空间规划法模式过程中贯穿整体系统观念,克服立法传统、行政机关行为惯性等方面的障碍,创造更多利益、实现更好的治理效能。
简介:摘要:当下,学术界对如何实现“多规合一”展开了大量深入而广泛的探讨。本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为例,分析了两者现存的规划方面的差异和矛盾,并提出相关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