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百年来影响最大的教育哲学家,杜威是如何开展自己的教育哲学论述的?尽管杜威在自己的著作中没有对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问题进行过专门的论述,但是他在展开自己的教育哲学论述过程中,综合使用了现象学方法、发生学方法、概念分析法、辩证法以及反省思维等多种方法。现象学的方法帮助杜威摆脱了传统哲学二元论的纠缠,确立了有意识的行动(或经验)在其教育哲学论述中的本体论地位。发生学的方法显示了杜威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关注到了各种事件的生成性、连续性和情境性,使得杜威的教育哲学论述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各种概念分析方法的使用使得杜威逃脱了传统概念意义与用法的陷阱,并基于自己的实用主义立场赋予许多概念以崭新的意义。以上述方法为基础,杜威对辩证方法的应用也迥异于黑格尔的辩证方法,对许多概念关系的讨论不再囿于抽象的概念世界,而是深入到概念所指涉的行为及诱发这种行为的社会环境层面。至于反省思维方法更是直接地以人们行为中的困惑或问题为出发点,融科学的精神、哲学的精神与实践的精神为一体,消弭了科学与哲学的边界、理论与实践的隔阂、知识与行动的对立,形成了杜威教育哲学的独特风格。
简介:对于新理学"负的方法",目前学术界常认为其来源于中国哲学的直觉法。然而,这是一种误解。因为以逻辑分析贯彻始终的新理学,不能直接容纳以直觉为特质的"负的方法"。众所周知,"负的方法"是一种形而上学方法和神秘主义方法,但它与新理学兼容的关键,却在于它的基本形式是逻辑分析。就逻辑化的"负的方法"而言,它的中国哲学来源是道家和禅宗在语言层面的破执法,即内涵为空的形式命题和应机语用法。实际上,新理学"负的方法"与中国哲学直觉法虽都是"负的方法",但前者是以逻辑分析间接地呈现形而上学中的神秘部分,而后者则直面神秘本身,亲身获得直觉感知,这是逻辑分析无法完成的任务。因而新理学"负的方法"与中国哲学直觉法之间存在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