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的犯罪构成的立法设置与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需要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哲学。犯罪构成的建构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指导下展开,同时,可借鉴一些合理的西方哲学思想和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分析和综合''系统和要素''结构与功能''运动与静止''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等哲学原理,以及西方哲学中的'价值哲学''结构主义''过程哲学''实用主义哲学'等哲学理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哲学理论审视下,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未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应在哲学理论指导下予以进一步完善。
简介:摘要:高校通识课教育普遍存在“摸鱼课”、“大锅课”、“洒水课”、“老套课”等一系列问题,制约了通识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如何真正提升通识课程的教学质量?哲学通识课程教改项目团队借鉴全人教育理念,探索以CISE能力提升为目标导向的教学模式。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实现了教学目标、课程思政、教学内容、课堂形式、教学生态、教学评价等全过程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简介:我国立法中没有关于“无钱食宿后逃债”的专门立法,但“无钱食宿”行为完全可以通过财产犯罪加以调整。在分析“无钱食宿”成立何罪的问题上,应当采用倒置三段论的逻辑思路,先分析行为本身的可罚性,之后根据构成要件的解释归入特定犯罪调整。传统观点对“无钱食宿”的三分法存在疑问:一是“犯意先行”的既遂时点过于提前,二是对“食宿先行单纯逃债”的行为不罚。第一种修正进路主张诈骗罪中的处分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无需处分意思,因而“无钱食宿”被划入诈骗罪,这种解释进路适合德目的立法规定。第二种修正进路将盗窃罪的对象扩大到财产性利益,因而“食宿先行单纯逃债”被划入盗窃罪,这种解释进路适合我国的立法规定。
简介:一、法律和政治或许法律哲学可以被理解为政治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关联.法律体系是政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奇怪的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竟始终对它的实施不感兴趣.法律、法律适用、法律构成、立法机关、法院、司法判决、法律推理、法治,如此等等,都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立法机关和法院是政治机构,法治是政治理念,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是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展示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技能.的确,它们都不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感兴趣的主题.政治学研究者的兴趣点,在于像政党这样的非法律的组织,像自由与繁荣这样的非法律的理想,像选举和游说这样的非法律的实践活动,还包括像权力和战争这样的非法律现象.然而,法律学者们所研究的课题,是政治学的研究者必须关注的一个非常丰富的子集.
简介:本文对老子和西方哲学,进行反思比较,得到以下几点认识一,西方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在哲学命名上和道德经有共同的意向。二,在原始哲学的最基本的认识,有众多的相似相同思想。如西方古哲学的万物流变,和老子哲学的非恒道,都认为世界在永恒运动和不断发展,以及都以一些微小的物质为本原等等;在道德观念上,老子提倡“绝学无忧”,淡泊名利。希腊哲学也强调“知识是最高的善。”也强调淡泊名利。不同的是年代,西方在公元前六世纪才产生哲学,而中国在公元前七世纪已产生道德经的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