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智能合约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不可篡改、自动履行等特性。区块链智能合约包括代码层、文本层、底层规则及其控制的智能财产,呈现技术、法律两个方面。前者是区块链智能合约代码,后者系代码承载之法律关系,按属性分为公法类、私法类;私法类依内容分为合同型、实体型,合同型系主要法律形式。区块链智能合约蕴含当事人一致之意思表示或要约承诺,可基于合约结构或综合并列的传统合同,经解释确定,符合传统民法合同标准,应纳入合同法框架。为检视其合同法适用性,可深入探析效力、修改与履行、违约及救济等。效力应依法认定,重在主体行为能力、第三人欺诈胁迫、单方错误、合约机制不完备等效力瑕疵事由。修改应严格受限,以维护合约特性;匿名合约不得修改,除非相对方纯获利益。合约自动履行是全面实际履行,可编码支持实质履行、部分履行。为降低违约纠纷解决成本,合约事先置备自动执行机制,但措施合法性存疑;最终仍须寻求公力救济,核心在于合约代码内容的证明方式及可采性。
简介:摘要:在阳光采购深入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高度普及的大环境下,不断进步的信息技术成为了招采工作风险防控的有效助力。本文从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出发,说明了建设合同业绩信息共享体系的必要性,结合区块链技术的概念和特点,分析了该技术在合同业绩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应用中的可行性和优势,并对具体实现方式进行了阐述。希望能为建设更加有序可信的招采环境,有效防控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合同业绩验证风险提供参考。